第23章(2 / 2)

摇欢 北倾 2530 字 19天前

寻川察觉到她的目光,侧目看来,见她立刻回神低头大口啃肉,忍不住教导:“慢些吃,不指望你细嚼慢咽,也别这么狼吞虎咽的。”

他话音刚落,摇欢把手里啃得只有一个骨架的野鸡丢进火堆里,猛得引起火星四溅,她努力把嘴里的肉咽下去,嘴边还油腻腻地泛着光,就这么吮了下手指,颇有几分挑衅的味道:“摇欢最不知礼数,帝君要怪,今晚就把我烤了当点心吧。”

寻川的眸色一沉,脸色顿时黑了下来。

☆、第二十九章

第二十九章

原本抖索跳跃的火苗瞬间安静下来,其中一簇火苗更是分出一小部分把被摇欢用鸡骨架砸得有些七零八落的柴火给捡回来,稳稳地抱进怀里。

燃烧的火光里,摇欢犹带几分稚气的脸被映得格外明艳。

一直被冷落在旁的神行草缩了缩身子,眼见情况往不受控制的方向发展,呐呐道:“小蠢龙有些害怕你生气的样子。”

他藏在帝君背后,声音细弱如蚊蝇,几不可闻。

寻川却听见了,他的视线不离摇欢左右,此刻听神行草说她害怕,之前被她激起的怒意瞬间消散了个无影无踪。

他放缓语气,试图和她讲道理:“我天生天养,并不知该怎么教会你为人处世,而不是厌你没有礼数。”

以他如今上古龙神的地位,别说有人会忤逆他的意思特意挑衅他。就算有,他拂一拂袖子就能让对方消失在眼前,实在没有试过和人讲道理。

见她不说话,面上的表情依旧执拗,回想了下,还是觉得摇欢和他置气的大部分可能就是因为他毫不犹豫地杀了牡丹花妖,让她没有了雾镜的下落。

他朝她递出一方绢帕,见她不接,索性起身坐到了她的身旁。刚坐下,摇欢便跟被烫了屁股一样,正要起身,才发觉自己这会动弹不得。

寻川的威压只持续了一瞬,他握住摇欢的手腕,用绢帕轻轻地擦了擦她泛着油光的手指。他擦得仔细,动作也轻柔,等把摇欢的手擦干净后,摇欢已经什么脾气都没了。

她知道万事做得太过头就是得寸进尺,当下见好就收,从帝君手中抽过绢帕仔细地擦了擦嘴。半晌,才嘀嘀嘀咕咕地说了三个字:“知道了。”

摇欢的性子便是这样,平日里看着没心没肺什么也不放在心上,可真正被踩到了尾巴,炸起毛来也毫不含糊。

知她这会气性已过,寻川寻思道:“我并未毁了牡丹花妖的魂魄,那个阵法不是诛杀大阵,看着有些杀气却是净化诸身戾气的引魂阵。”

摇欢正揪着绢帕搅着手指玩,闻言,缠着绢帕的手指一顿,抬头看他。

“花妖入世与人结合虽犯禁条,罪不至死。她又从未伤人性命,做过恶事,理应得到宽恕。”顿了顿,他的声音渐徐渐缓:“放任她为祸人间,丰南镇不日就会被海水淹没沦为海底死城,无名山也会受到牵连。真到那个地步,花妖魂飞魄散永世都不得再入轮回。

如今引魂阵引着她魂魄去了黄泉,她会转世投胎,后世如何全看她自身造化。”

摇欢入世未深,怕她不知晓里面的利害关系,寻川便说的格外仔细。见她似听进去了,他颇欣慰地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可还要继续和我置气?”

摇欢被他揉乱了头发也不恼,见他难得耐心,到底还是不好意思说她置气的理由其实是因为他身边带着余香,往后就不会和她亲近了。

她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小气的人,现在也有些厌烦自己这莫名其妙的火焰,想了想,若无其事地摇摇头:“摇欢不敢跟帝君置气。”

神行草原本到了嘴边的话在听到摇欢的回应后默默地咽了回去,他远远地看了眼在林间空旷处吸食灵气的余香,缩在火堆旁继续翻着他胖乎乎的两只小手取暖。

林间夜色越来越重,寒气四溢,还真是有些冷了。

一夜相安无事,次日,继续上路。

翻过了这座山,站在山头便能看到远处立在阳光下的城墙,城墙之上旗帜飞扬,远远看去,巍峨又静穆。

官道上不时有马车踏土而过,灰尘漫天,也有不少一骑单乘的年轻男人,挥鞭前行。出入城的人密密麻麻,远远看去格外繁华。

摇欢看着就是满心欢喜,她从出生起就没见过这么多人,她生□□好热闹,还站在山坡上就高兴得跟已经入城了一样。

神行草听她腹诽,懒洋洋地问道:“你出生到现在见过多少人了?”

摇欢不疑有他,认真的掰着手指数了数,十根手指数完,兴高采烈地摊开手指:“十个。”

神行草戏弄她的目的达到,忍着笑撇了撇嘴。

余香有些疑惑的看了眼忍笑忍得整个人都在发抖的神行草,轻声问:“为何笑成这样?”

神行草落后几步,确认摇欢听不见了,才解释:“小蠢龙只会从一数到十,超过十以外她的手指掰不过来。你要是问她和我相熟几年了,她铁定告诉你十年。”

余香恍然大悟。

她和神行草相熟才两日,见他对谁都是温和有礼的,唯独对着摇姑娘才有小孩心性。旁人没准真的觉得他是不喜那位摇姑娘的,可余香染了人间烟火千年岂会不知,他是因为把摇姑娘当做了自己人才会这样不加掩饰自己的真性情。

是以,当下虽也觉得好笑,也不敢笑出声来,弯了弯唇问道:“那没人教她吗?”

神行草正要跟上帝君的脚步,闻言,低声回答:“小蠢龙的事,帝君不让旁人插手。”

余香望了眼飞奔下山的摇欢,笑了笑:“真好。”

——

长央城。

入城后刚过午时,日头正烈。

摇欢一入城第一件事就是找长央城最大的客栈先落脚,她还记得在灵舟上拍帝君马屁时说的“养帝君”的话,出门要有马车坐,入城要住最好的大客栈,没事还要让帝君能撒钱玩。

要在这么大的长央城打听雾镜的消息估计不太容易,摇欢干脆付了三天的房钱。

掌柜的抬头见着这一行人,男的俊朗,风姿卓越似风似月。女孩也是明眸皓齿难得的美人坯子,再加上脚边还有个三岁的小男孩,先入为主得觉得这是一家三口,格外有眼力见的安排了一个大床房。

收了摇欢递来的金元宝后,笑意盈盈地招来小二领三位客官去住房。

跑堂的小二见多了客人,看这一家气质皆是不凡,立刻点头哈腰格外热情得引寻川和摇欢去二楼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