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2)

狠角色 三十三 3117 字 19天前

徐仲九人高腿长,又一直勤于锻炼,发力狂奔之下没多久就追上使坏的家伙。他一把拽住对方的衣服,恶虎扑食般把那人压在自己身下,挥起拳头没头没脑揍下去。对方痛得哇哇直叫,用力挣脱徐仲九,回转身奋力去踢徐仲九的胯下。

徐仲九不躲不退,迎上去一把搂住他的腰,一手抱住腿,然后抬腿用自己的膝盖顶向对方的腿弯。那人受了这下,疼得发出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抱着腿滚来滚去。

徐仲九一把抓住对方的衣领,把他的头当皮球一样连连撞向地面,发出“呯呯”的声音。那个可怜的家伙已经完全失去战斗力,胡乱嚷着一些讨饶的话。但徐仲九没理会,这种压倒性的胜利按下了某种开关,让他欲罢不能。

明芝气喘吁吁赶到时,徐仲九正抬脚重重地踩向地上那人的胸膛,一下又一下,而后者连惨叫的气力也没有了,只徒劳地扭动身躯妄想能避开下一次。不幸的是,一下也没避开,低弱的喀巴声响了不止一次。

徐仲九没事就好,明芝松了口气才发现地上好大一摊血,根据敌我双方形势的判断,这些血来自敌方。她跑过去拉住徐仲九,“别打了。”打死人的话太麻烦了。

徐仲九哼了声,拍开她的手,往后退了几步。

明芝不明所以,微微的有一点生气,她是好意,他是什么意思。

徐仲九没理她,加快步伐跑动起来,在距离伤者还有两步的地方腾地跃起,然后准确无误地落在伤者胸膛上。跟大口鲜血一起喷出来的是“啊-”的大叫,然而明芝觉得自己清楚地听到了整齐的骨头断裂声。

她猛地抬头看向徐仲九。此时的他是她从来没见过的一个人,英俊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她不认识他,他绝对不是徐仲九,那个经常笑微微,有时绅士,有时耍一点无关大防的无赖的徐仲九。

地上的人动了两下,没声音了。

徐仲九从口袋里掏出手帕,默默地擦拭头上身上的脏东西。太可恨了,他想,幸亏这家伙没扔锵水,否则因为一时冲动导致毁容的话,他一定会恨死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除了这家伙他一定还要杀了季明芝。

“你认识他吗?”

在安静中徐仲九问,明芝下意识地看向地上的“人”-如果他还有气的话。

不认识,她摇了摇头。

那人的脸跟上了染料似的什么颜色都有,暗红更是糊了大半张脸,所以明芝完全认不出他原来的面目。当然,即使他没受伤她可能也认不出,毕竟百货公司的一个普通售货员不可能在顾客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个倒霉的家伙上次得罪胡小姐,还是被胡小姐找到机会向陆小姐倾诉了一番;东家小姐一怒,小职员哪里抗衡得过,年底前被炒掉了。别人开开心心过年,他失业在家,归根到底把原因算到了明芝头上,因此特意为她准备一包“大料”。谁知他更不走运的是遇上徐仲九,莫名其妙送了命。

是死是活总得弄个明白,明芝硬着头皮伸出两指去摸地上的人的心跳。

徐仲九冷眼看她的举动,怎么?她要主持正义吗?他杀气腾腾地想。

“他死了。”明芝打了个寒颤,抖抖地说,指尖触到的地方太可怕了,死者是被活生生打烂了啊。

徐仲九一笑,“怕什么,上次你拿枪打人的时候不是很勇敢。”

那怎么一样!夜深人静明芝时常会想到那次的事,但她不允许自己多想,自卫反击哪能顾得了那么多。而且远远的射击,跟近距离目睹完全不同,她虽然不怕血,可也不是嗜血者。

徐仲九轻描淡写地说,“子弹钻出人的皮肤时会留下直径四寸的伤口;打到骨头上骨头会碎掉,甚至可以掀掉半个脑袋;打到动脉,几秒人就会失血死掉。你那几枪干倒了几个?”明芝瞪过去,他还是一笑,把手按在肩上,“几时看看我的伤口?它永远留在这里了。”

“你记不记得,我为什么开的枪?”

徐仲九一耸肩,“谁知道。也许你喜欢枪。”

这不是徐仲九。明芝双手不由自主地握成拳。不是这样的,徐仲九感激她,所以愿意把他的余生回报给她。

徐仲九并没注意她的小动作,他皱眉看了看身上和地上,最好在有人发现之前处理掉。至于明芝,就在刚才,他突然不愿意在她面前装下去了。大概装太久,他怎么产生了那种傻念头,竟然想帮她挡掉伤害,还好,今天是大粪,明天来了锵水,他还挡不挡?要是后天过来的是子弹呢?

他只有一条命,必须留给自己。

明芝想到许多,争执,甚至想到徐仲九对她动粗,却没想到他若无其事地扬长而去。

怎么办?!她茫然了数秒,立马做了决定。不能呆在这,她匆匆跟上去,但又不想靠近徐仲九,落后两步跟着他。

徐仲九进了家旅馆,要了间套房,打电话嘁嘁喳喳说了很久才进浴室。明芝呆呆地跟着进了旅馆进了房,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报警吗?说起来徐仲九也是为了护着她才杀的人。明芝这点好歹还知道,就算此时她恼了他,也不能因此去害他。

他是怎么了?她想不明白。

有人敲门,徐仲九在浴室听到,“是送衣服的,帮我拿一下。”明芝糊里糊涂开门接了衣服,关上门才想到送衣服的人笑得不怀好意。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男的又在做洗澡的隐私事,难怪别人要想歪。

衣服都装在袋子里,有男装有女装,明芝又意识到,自己脏兮兮的,必须洗了澡换过衣服才能回去。

浴室的门开了,徐仲九背后是氤氲的热气,身上只裹着条浴巾。

明芝的大脑告诉她应该避开,赶紧开门走,虽然她衣裙脏了,但毕竟那只是衣裙。面前的这个人不再是好青年徐仲九,他不会感恩,所以也不可能甘于做沈凤书身边听话的好秘书。

他很危险。

可她的视线不听话地落在他肩头,那里有一团可怕的伤疤。她想到他的话,她曾经为能够和他同生共死而暗生愉悦,也曾经举枪伤人。不管他的话多荒谬,至少有一点说对了,她确实喜欢握着枪的感受,在那时她仿佛握住了一点可信的依靠。

徐仲九的心情在洗过一个热水澡后好转了,他又是英俊而洁净的。

走近明芝,他小心地拈起她的一络发丝,“快去洗个澡,又是汗又是土,脏不脏?”他不去看她衣裙上的污渍,免得看了又破坏心情。他小时候有一次被罗昌海推进粪坑,怎么洗仍然能闻到臭味,小伙伴们都避得远远的,连话都不愿意跟他说,生怕说话间会染上臭气。

明芝的目光仍然停留在他肩上,怕,但还是想看。她恍恍惚惚地问,“还痛吗?”

徐仲九顺着看过去,“不痛了。别看了,不害怕吗?”

明芝摇了摇头,垂下头,很低声地问,“那次我伤了几个人?”

“谁知道。”徐仲九平静地说,“别人死总好过自己死,你说是不是?”

说得也是。明芝不由自主地想,伤人固然不好,但也不能任别人伤自己啊。

徐仲九笑了一笑,“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弱的小的被人欺负。不管做得对不对,弱小就是错。”他用食指轻轻抬起她的下巴,让她不得不与自己对视,“还是强大来得好,没有人管你的心地好不好。大家只关心你有没有钱,至于钱是从哪里来的,靠什么得到的,谁关心?今天有钱,你就是好姑娘,舞会的上宾,亲友喜欢的对象。明天没钱,马上打回原形。”

明芝垂眼,正好看到他赤裸的胸口,和他的小臂一样,十分强健。

她涨红了脸,闭上眼,然而睫毛止不住地微微颤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