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2)

痞性温柔 慕吱 1949 字 21天前

合欢突然说:“之漫,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吧。”

宋之漫:“哪儿?”

“你跟我走就知道了。”合欢说完,把宋之漫从位置上拉起来,往奶茶店外面出去。

宋之漫晕头转向的,“你要带我去哪里?”

合欢招了一辆车,坐进去之后,她开口,眼里煜煜发光:“我从小生活的地方。”

“嗯?你家吗?”

“是故乡。”苏合欢说。

宋之漫心尖微沉,她总觉得,苏合欢口中的“故乡”,并无半点欣喜,也没有太多难过。

是,既无风雨也无晴吗?

直到她站在苏合欢口中的“故乡”面前时,她才知道,那句无痛无喜的“故乡”到底代表了什么。

c市社会福利院。

宋之漫僵硬的扭过头看她,不可置信的叫了她一声:“合欢?”

苏合欢朝她笑了一下,明媚的像是六月的蔷薇。

她说:“之漫,这是我的故乡。”

宋之漫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被震慑到了,无法开口一字。

苏合欢轻车熟路的带她进去,径直走到后面的儿童福利院部分。因为天气太热的原因,这个时候并没有人在外面走动,连空气仿佛都被静止入定了一般。

苏合欢说:“之漫,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就是住在这里的。”

宋之漫轻声问:“你还有那个时候的记忆吗?”

“没有。”苏合欢用手比划了一下,“那个时候的我啊,还被人抱在怀里呢。爸爸说,他和妈妈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我还很小,一小团,跟只宠物狗一样,脸还黄,蜡黄蜡黄的,一点都不好看。”

她带宋之漫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席地而坐。

宋之漫靠在树上,双腿抱膝,一双眼睛直直的看向她。

合欢接着说:“可是爸爸把我抱回去了,真的,他知道我有病,还把我抱回家了。”

“你的爸爸,很伟大。”

合欢骄傲的停了停胸脯:“当然啦,他可是我爸爸!”

似乎,爸爸这个词,真的很值得令人骄傲。像苏合欢,他的爸爸,真的很伟大,领养身有疾病的苏合欢,并且养了她这么多年,而且苏合欢这么好,这么优秀。

像她父亲,宋鸿渊。

他一个人把她领养长大,这些年,教她为人处世,教她善良乐观,教她好与坏、善于恶。真的,真的很伟大。

一阵微风吹过,头上柳枝飞扬,合欢的长发飘在空中,偶有几缕绕在了脸上。宋之漫伸手,把它拂过。

合欢看着她,眼神里满是欢喜:“之漫,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你带到这里来,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要和你说这些,但是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你,我真的特别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而且我们现在还在一个学校一个班级,竟然还是同桌,真的,之漫,我真的好开心啊!”开心的都语无伦次了。

宋之漫听了她的话,一长串的话里,有无数个“真的”。她是真的相信苏合欢说的是真话。她笑,语气诚恳:“合欢,我也很开心。和你在一起,我感觉很舒服,不用说什么,我们两个即便不说话,我都不会感觉到尴尬。”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倾盖如故。

合欢嘴角都咧到耳根子处了,她笑嘻嘻的:“之漫,我好开心啊,我今天好开心,我还没有带过朋友来到这里。”她的声音变得沮丧,“事实上,我也没有什么朋友。”

宋之漫讶异,苏合欢性格又好,人长得又不错,没什么心机,白的像一张纸,喜怒哀乐都表现在白纸上,这样的人竟然会没有朋友?

她问:“为什么,会没有朋友呢?”

合欢有些许的失落:“初中的时候每天都在舞房,不是在这里比赛就是到那里比赛,连学习的时间都是挤出来的,根本没有时间交朋友。”

宋之漫:“那阿嗣?”

合欢在宋之漫面前晃了一下手,说:“那是我爸爸要求的啦,阿嗣就住在我家隔壁,我爸爸担心我在学校被欺负,来之前特地和阿嗣说,希望他能照顾我一下,阿嗣他又不会拒绝人,当然就答应下来了。”

原来是这样,宋之漫原本脑海里都脑补了一场青梅竹马的故事,现在一解释,瞬间尴尬了。

宋之漫问:“你现在不经常练舞了吗?”

合欢:“要啊,就在家里练,就是不用在学校练了,也不需要参加比赛了。而且,我的证已经拿到啦。”

“什么证?”

“北舞八级的证书。”合欢骄傲的说。

宋之漫:“你很棒啊,合欢。”

“对啊对啊。”苏合欢回忆起以前,说:“其实我的心脏已经很好了,复原的也好,跳舞也没事,而且医生一直都在我边上,只是爸爸妈妈太担心了,当初我说要学芭蕾的时候,他们都不愿意呢。”

宋之漫指责她:“先心病的人啊,还喜欢跳舞,你也真的是胆子大。”

合欢嘻嘻嘻的笑:“哎呀,我喜欢嘛,我喜欢跳舞啊,喜欢一件事情,我就一定要去做。”

她问宋之漫:“之漫,你呢,你喜欢什么?”

宋之漫:“我喜欢,——生命。”

所有的鲜活的、热血的、蓬勃的生命,所有向光生长的生命,她喜欢人世的存在,喜欢所有的哪怕历经再多磨难,也昂然生长的人。

苏合欢不解:“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