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 / 2)

痞性温柔 慕吱 1885 字 21天前

为爱不顾一切,甚至粉身碎骨。

她是他的公主,永远的公主。

作者有话要说:  嗷……

☆、第61章

那天晚上在天台发生的一切, 宋之漫和宋斯南都选择了缄默。

当然,宋斯南是这么想的。小爷我狂拽酷炫**,用一个眼神就能杀死封嗣那小子,又加上那谆谆教导, 让封嗣对自己佩服的五体投地。毕竟像自己这样善解人意还循循善诱劝他回头是岸的人不多了。

宋之漫没有那么自恋。她只是不想提起封嗣。

不是她自私, 她曾经很希望能和封嗣成为好朋友,但是不可能。他想要她的爱,而她把爱都全倾注于另外一个人的身上, 封嗣要的, 她给不了。而她要的,封嗣也不愿意给。

与其继续纠缠,还不如放弃。

就当做,年少岁月里做过的一个美好的梦, 梦醒之后,生活继续。

偶尔会拿出来回忆, 感慨曾经有那么好的人温柔善待她, 全神贯注的爱着她。可惜他们不能走到一起。

有许多因素, 但最主要的还是,她不爱他。

……

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就是夏末。

那天宋之漫刚好不上班,宋斯南则是因为周末的缘故待在家里。

宋之漫坐在客厅的羊绒地毯上, 阳光穿过玻璃,热度消减不少。晒得她身上热烘烘的。宋之漫顺着毛线的毛,突然对沙发上玩手机的人说:“宋小四, 你有没有觉得毛线的毛,太长了?”

“长吗?”宋斯南朝这边掀了下眼皮,“是挺长的。”

“我们下午送它去理一下吧。”没等到他回答,宋之漫就拉着毛线的爪子,“毛线毛线,待会要带你去剪头发啦,开心吗开心吗?”

毛线嗷呜一声,被长毛覆盖的眼珠子都看不见了。

“下午不是要带小鹿去游乐园吗?你确定还要带这狗去剪毛?”宋斯南一把扔了手机,赤脚走过来,伸手一把抓着毛线。

突然起来的腾空感,毛线惊慌失措,四条腿在空中乱蹬。

“这毛……”宋斯南审视了一番,决定道:“小问题,我来剪。”

宋之漫被他的话给惊到,“宋小四,你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项技能了?”想了想,她又觉得不对,“你不会在诓我呢吧?”

“嘿,我没事做诓你干嘛。”宋斯南对她挑了挑眉,空着的手,挑着她的下巴,说:“小爷我今天就给你露一手。”

他把毛线给搭在肩上,毛线挣扎着,想要从他肩上跳下来,宋斯南又掐住它的脖子:“狗,别闹。”

“是毛线!”宋之漫瞪大了眼。

宋斯南咽了下口水,“毛线,别闹。”

“哎你把剪刀放哪儿了?”宋斯南环视了一圈,愣是没找到居家必备品之一,疑惑:“你不会没剪刀吧?要不就你做手术的时候,拿来剪缝合线的那剪刀也行。”

宋之漫好笑的白了他一眼,“你找不到还怪起我来。”她起身,往书房走去。

宋斯南是不去书房的,因为那儿太多医学用书。

他自从mba毕业之后就没再看书,可能是那个时候看的书太多了,现在一看书,眼就晕。

而且宋之漫喜欢清静,她看书、看病例的时候都是在书房,宋斯南不敢去打扰她。

算起来,他进书房的次数屈指可数。

宋之漫在那翻箱倒柜的,估计也是忘了剪刀到底放哪儿了。宋斯南这会倒也不急了,前几次进书房都是那支笔啊,用电脑收个文件什么的,也没来得及仔细看,这会儿倒是有时间了,慢悠悠的打量着。

眼神突然停在某个角落。

他眯眼,似乎不太相信,把毛线给放下,拍了下它的屁股:“狗,自己玩去。”

“是毛线!”一头钻进箱子里的宋之漫再次纠正。

宋斯南:“……臭狗。”

“宋小四。”她语气里带着情绪。

宋斯南立马反应:“乖毛线,自己玩去。”

他又站起来,看着书柜最上层摆的东西。他朝宋之漫吹了声口哨:“最上面放着的是什么?”

宋之漫无暇顾及,她一门心思的找剪刀,头也没回:“不知道,你自己看吧。”

于是他就自力更生。

踮脚,从那一排的玻璃瓶中,选了一个个头适中的瓶子。

里面的千纸鹤五颜六色的。

还真是丰衣足食了。

宋斯南记得,当初自己给她折的那些千纸鹤,用的只有两种颜色,粉红色和黄色。也用过其他颜色的,可都不如那两种颜色好看。

他怕她嫌弃丑呐,要不然他哪会在意那么多。

但宋之漫则相反,她的玻璃瓶里,什么颜色的都有,红的黄的蓝的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