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的面色愈发凝重,低头看着楚央挽起的衬衫袖子上露出的纹身。
“看来这个图案还是没办法保护你,被猎犬盯上,就难以逃脱……”林奇抬头道,“我们可以把这个屋子里所有的角都抹平。或者……我带你去那间球形的避难所,猎犬进不去的。”
楚央低着头,半晌轻轻笑了,“然后呢?我不想像你说的那个人那样躲一辈子。”他顿了顿,低声说,“我在想……既然这本就是我应该付出的代价,或许我应该接受。”
“你胡说什么?难道你就这么放弃了?!”林奇皱起眉,面露怒容,一把揪住楚央的领子,“你就这么想死么?”
楚央认真地看着他,“不……我怕死,如果不怕的话,你也不会有机会见到我了。”
他还记得两年前的那天晚上,自己已经放好了一浴缸的热水,把身体泡在里面,刀片横在手腕上割下。可是随着身体越来越冷,就连热水也无法令他温暖,一种密不透风的巨大恐惧令他开始恐慌。他害怕,他不想一个人在这间空荡荡的浴室里悄无声息地死去,死了就再也不存在了,那永恒的虚无令他汗毛直竖。继而他又想到了爷爷,现在爷爷身体虽然十分硬朗,可是以后呢?谁来照顾他?失去了儿子的他再看到自己孙子的尸体,不是对他太残忍了么?
楚央狼狈地用毛巾堵住手腕伤口,拨打了急救电话求救,之后便昏了过去。几个小时后一个人在医院醒来,医生问他要不要通知家属,他选择不告诉任何人。毕竟宋良书刚死,乐队其他三人仍旧沉浸在悲伤里,他不应该给他们添麻烦。而爷爷……他更加不可能让爷爷知道这种事。
没想到的是,那件事之后不久,一向健康硬朗的爷爷因为突发性心肌梗塞陷入昏迷。他只来得及赶回温哥华见了爷爷最后一面。爷爷一直在昏迷中,只在临终前忽然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说,便又阖上双目,再也没有醒来。
楚央没有再回国,而是留在了温哥华。一段时间以后,就连手腕上的伤都看不见了。仿佛那件事从未发生过一样。
他知道自己是个懦夫,没有勇气承担罪责。而现在,在平行现实的学校他又杀了人……他莫名有种直觉,如果不在这一次了结,总有一天他再也抗拒不了大提琴的吸引,他会在某种黑暗中越陷越深。甚至很有可能和那个戴着鸟首面具的楚央一样,变成怪物。
爷爷告诉他,要勇敢……是否就是告诉他在连灵魂都丢掉之前,赶快结束一切?如果死在猎犬手里,至少他是为了救人而死的,不是吗?
“不行!我不准你死!!!”林奇对他大吼着,这还是楚央第一次见到林奇这么生气。
他望着林奇,对方明明气得横眉怒目气急败坏,完全没有平日里美男子的风度翩翩,可是他却觉得胸口暖暖的。有个人这样关心自己生死的感觉,真的很好。
他认真地问林奇,“你为什么这么关心我?我们才认识不到一个月不是吗?”
林奇一愣,一时间竟然说不出来。
是啊,为什么?他那近乎麻木的人生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么在意过一个人了。
楚央微微偏着头,用视线描摹着林奇面上的线条,絮絮地说着,“如果你是想要我爷爷屋子里的什么东西,我可以把钥匙给你。你帮了我这么多,还给我朋友付了手术费,我也没什么可报答你的。你说让我当你三个月的助手还债,我连一个月都还没做满,实在很对不起你。只剩下几天了,我觉得我应该搬出去,免得连累了你或是弄脏你的屋子。”
“别说了。”林奇收敛了自己的情绪,忽然用戴着手套的右手抬起他的下颚,用一种坚定而执着的眼神对视着他的双眼,语调强势不容反驳,“别忘了,你这三个月都是我的。我不让你死,你就没有权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