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林奇也侧躺下来,用手轻轻隔着厚厚的毛毯环住楚央的身体,“你睡上三个小时,然后我们再走。不耽误事的。”
“可是……”
“没有可是。我是你老板,你得听我的。”林奇换上一副霸道总裁的高冷表情,命令道,“现在,闭上眼睛,睡觉!”
楚央噗嗤笑了一声,却终究乖乖地闭上了眼睛。小帐篷里一时陷入安静,可是没过多久,又听到楚央低声说,“我睡不着,太吵了。”
“吵?”
“所有的树都在哭。还有那些动物,他们都在逃跑,他们很害怕……”
污秽双子另楚央的听觉越来越敏感了,甚至可能不仅仅是听觉,还有他对于物体上弥散出的记忆和与之相关的情绪的感知能力。林奇开始渐渐明白,为什么污秽双子可以选择代价。
想要得到什么,就要付出什么。说是三种不同的代价,其实都是互通的。
共情、记忆、神智。失去了共情,最先影响到的便是感知情绪的能力。人便会逐渐变成行尸走肉,所有与记忆相关的情绪也会跟着遗失,于是记忆也会渐渐变得苍白单薄,迅速消散遗忘。记忆则给了一个人存在的连续性,没有记忆的人不能确定自己的存在,不能安放自己的人格,情绪便会跟着混乱,神智也会渐渐崩溃。而神智则是前共情和记忆的基石,一旦神智出了问题,情绪会失控,记忆也有可能不再准确。
这三样东西,缺少任何一个,都会从根本上瓦解一个人的灵魂。只不过如果选择前两个,恢复的时间会缩短,或许感知能力会没有选第三样强,但总比像现在这样时刻漫步在崩溃的边缘要轻松。
但林奇也明白,楚央不会选择前两个的。当时一切发生的太快,楚央根本没时间去理解选择第三个的意义。他只知道共情和记忆是他必须承担的责任,所以一定会去选神智。
林奇用手撑着头看着楚央,轻声说,“我记得我小时候,总是会看到很多别人看不见的东西。原本不存在的人、躲在黑暗角落里奇形怪状的怪物。在学校里他们叫我‘spooky’(怪胎),没有人愿意接近我,因为他们说我很可怕。”
楚央睁开眼睛,讶然地望着林奇。这是林奇第一次主动提起他的过去。
他记得在黑白照片里看到的那个小王子一般可爱而俊美的少年。很难想象会有小孩子用可怕来形容他。
林奇微微一笑,“怎么?是不是看我太帅了,想不到我也被孤立过?”
“……你确定不是因为你太自恋才会被孤立吗……”
“自恋怎么了?自恋犯法吗?”林奇伸手捏了下楚央的鼻子,后者用力向后仰着脑袋,也没避开他的“魔爪”,“总之,我小学时期过得比较孤独,很多时候都是自己待着看书。那其实是一个伦敦很有名的贵族寄宿学校,不少上流社会的孩子都在我的班上。
我记得七岁那年,当时班上最受欢迎的那个男生叫威廉姆斯,是温彻斯特伯爵的儿子。他当时个头比我大,喜欢欺负新学生和书呆子,用现在的话形容就是个bully。我也成为过他的目标。有一阵子,我时常会在自己的课桌里看到蜈蚣、蟑螂、死老鼠一类的东西。”
“你还被欺负过?”楚央更加难以置信。
林奇立刻露出可怜巴巴的犬类表情,“是啊,我是不是很惨啊!不过你猜我是怎么做的?我把那条足有我手掌这么长的大蜈蚣捧在手心里,让它在我的手腕上转来转去,就他妈的像我的宠物一样。走到威廉姆斯面前跟他说,‘你喜欢蜈蚣?很好,今晚会有一百只蜈蚣来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