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歌手的生活(1 / 2)

头号偶像 夜苍 2137 字 10天前

“那么,祝我们以后合作愉快。”

於啸见到何笑签订了合同,站起身来跟他微笑握手。

他很看好何笑,这是一个潜力苗子,很有可能会成长为新一代天王巨星。

何笑心里也高兴,这回终於不是孤家寡人一个了,他身后有着乐嘉娱乐这尊巨无霸做靠山,娱乐圈内任何人想要动他之前都得掂量掂量。

至少像李成勳之流,是绝对不敢给何笑穿小鞋的。

何笑作为乐嘉的b签新人,重点培养对象,他要是敢使绊子,哪怕他身在香江,乐嘉也能让他寸步难行。

这就是资本的力量。

更何况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仇人和死对头,大家来到世上一回不容易,没必要跟谁不死不休。

李成旭包浩宇这些人,最后都会渐渐消失在对方的世界里。

“以后我就是你的经纪人了,全权负责你的一切事物,另外这几天你先别回燕京,咱们还有挺多事儿要处理一下。”

於啸搂着何笑的肩膀,略微有些秃瓢的头顶直反光,嘴上却在侃侃而谈的给何笑讲着一位歌手该做的事儿。

首先是版权这一块,签约了经纪公司后就不能像素人时一样散漫了。

以前何笑不懂注册版权,好在的是签约了江浙卫视《梦想的声音》后由节目组负责,授给他们使用权时,就顺带着一起把版权注册了。

但是除了在《梦想的声音》上演唱的外,像《老男孩》这些早期歌曲,在法律上却还没有明确规定就是属於何笑的。

虽然已经在荔枝音乐上传,很多人都知道这是何笑的原创歌曲,被盗的可能性很低,但也存在一定隐患。

而唱片公司的用处在这里就展现出来了,它们可不仅仅只是发行唱片的,还有音乐制作、明星包装、宣传推广、版权代理、无线运营等等业务。

何笑签约乐嘉后,就成了乐嘉的一份子,属於一家人,乐嘉自然上心,不会眼睁睁看着自家的歌曲在外流浪,还没个“身份证明”。

另外,在荔枝音乐上传的《老男孩》也要下架了,那是何笑私人身份上传的,没有利益可拿。

如果荔枝音乐想要重新获得《老男孩》的播放权,必须要来跟乐嘉商谈,花钱购买才可以。

歌手一般也都是靠这个来挣钱的,被音乐软件花钱买走授权,或者跟他们合作,以开通才能听歌的方式,来获取更多的利益。

不过这种模式百分之九十的歌手都不敢采用,只有人气顶尖的天王才可以,否则会流失很多粉丝。

这些就是注册了版权的好处,当然,用版税赚钱的方式远远不止这一种,还有很多,比如影视剧想要使用,其他歌手想要改编翻唱等等。

但凡是涉及到一切以盈利为目的的商用,都需要经过何笑同意才可以。

“明天我给你配个助理,然后这两天你辛苦点,在咱们乐嘉的录音室把你之前那几首歌录个完整版出来,还有v的拍摄也要提上日程,争取年后能把第一张专辑打造出来,赶在劳动节前发行。”

於啸摸了摸下巴,又补充了几条,还有一些当歌手的禁忌,比如不能吃太辛辣的东西,烟要戒了这些零碎的小事。

其实这些何笑也清楚,但有的时候就是控制不住,或者百分之八十的歌手都控制不住,特别是烟,这东西太难戒了,歌手们私底下肯定会抽,顶多抽的少一点而已。

时间不知不觉的流逝。

半个小时后,於啸终於把该说的都说完了,想要成为一个专业的歌手,这些东西都是必须要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