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贱民奴仆,攻陷梅州(1 / 2)

逆流伐清 样样稀松 2315 字 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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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太监制度要消灭,那宫女的陋习陈规也在朱永兴的革除之列。五年,从十一、二到十六、七,放出来也不影响婚嫁,还有固定的工钱可拿,说起来,也就是相当于聘用,侍女便相当于打工。

而从更深的角度出发,朱永兴这也是做一个表率,做一个铺垫,最终的目标却是要除豁贱民中最大的群体——奴仆。

良贱之间关防的严厉,除读书、婚姻两大途径遭封杀外,贱民犯法,侵害到良民,是要加重处罚的,而良民侵犯贱民,则法定减轻处罚。

这种不平等待遇在主奴之间表现到极致。奴才殴打主人,无论有伤无伤,都可罪至绞刑,杀死主人,则要处以凌迟的极刑。反过来,主人教训奴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除非无故擅杀,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擅杀的情况,处分也是相当轻的,打几板子而已,再重也不过一两年徒刑,如果是官宦人家。更可以降级或罚俸了事。

最过分的则是关于奸非罪的规定,主奴之间,要么根本就没规定任何处罚,如 “诸主奸奴妻者不坐!”;要么只处罚强x奸的情况。且处分极轻,一般打几板子完事,而奴婢因拒奸伤到主人,却要比照殴打家长的律条惩治,罪至流刑。这样的例子,《红楼梦》里的鸳鸯、《家》中的鸣凤的遭遇,便是鲜明的写照。

从群体数量上来看,奴仆是最大的,且多是有钱有势的人家才会拥有,哪个大户没有几个丫环、仆人?除豁奴仆。几乎便是与所有上层阶级为敌,朱永兴再觉得不公,也不敢莽撞行事。

而从法律法规的推行情况来分析,由上而下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手段。所谓“上有所好,下必行焉”。不是没有道理。就象郑昭达所送的侍女,便是因为朱永兴的喜好,尽是天足女子,没有一个三寸金莲。

丫环、仆人可以有,也必须要有,但社会地位要改变,法律条文要明确。主仆关系应该是雇佣被雇佣。而不是人身的拥有。

朱永兴已经意识到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要知道,这可是直到民国也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但艰巨便不去做了吗,当然不是。便如同这国战,总要坚持下去。而他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便是在府内取消了奴婢这个称呼。当然。混乱是不可避免的,下人们“民女”、“小人”等乱七八糟的一通成叫。

“回殿下,属下觉得招如此年龄的下人,是否应设一学校,教他(她)们识文断字。礼仪尊卑。”段琬儿对朱永兴突然提出的要求感到很费解,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有些领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朱永兴笑了,这是他的要求没错,但同时也是对段琬儿的一次考验,没想到试卷还没交上,这个建议倒显露出了她的才干。

清人编纂的历史中,明朝倒了大霉,尤其是明朝的太监更是倒霉中的倒霉。其实明朝的太监大多是从小入宫的,宫中还设有专门的学校,对一些聪慧的小太监按文官的要求培养。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样的教育更合适。因为不需要搞应试教育。明朝也就几个比较著名的坏太监,这和文官中的败类出产率比起来并不高。

而朱永兴也考虑到了专门的学校这个问题,毕竟按照这个时代的教育普及率,想招进足够数量的有文化的侍女或下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既是先天不足,那便后天养成,这同后世开办识字班、夜校是差不多的办法。

“很好,你能想到这一点,孤看见习这两个字便可以去掉了。”朱永兴抬了抬手,示意段琬儿起身靠近,他拿起纸笔,随意书写了几条注意事项,“大概便是如此,你有什么见解,在呈文上亦可补充齐全。才干你是有的,只是这魄力还有欠缺,有孤给你撑着,便放心去做。”

“多谢殿下看重,属下定尽心去做。”段琬儿微微一福,又靠近了桌案一些,伸手去取纸张。

朱永兴闻到一阵香风扑鼻,淡雅不俗,不由得心神一荡,但见如玉小手伸来,竟忍不住轻轻摩挲了一下,只觉得光柔细滑,手感甚好。

段琬儿脸色再红,轻咬了下朱唇,拿过纸张再次福身,颤声说道:“不知殿下可还有吩咐?”

咳,朱永兴也觉得有些失态,略有些尴尬地干咳一声,摆了摆手,说道:“没事儿了,你且退下吧!”

段琬儿躬身退出,轻轻关上房门,嘴角上翘,却是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张维翰的教导果然有用,若即若离,安心做事,果然引来了岷殿下的关注。而李锦霞自恃有才有貌,心急似火地上赶着向上贴,倒是落了下乘。看,岷殿下有觉察,有戒心,便要赶她们出去喽!

殿下怕是担心李锦霞会对梦珠和龙儿不利吧?段琬儿这样边猜想着边走,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己便更应该低调,更应该不争不抢。殿下需要内府的好管家,却不需要有可能对梦珠和龙儿形成威胁的女人,哪怕你再美貌也不行。只招十一、二的小女孩,长大了便放出去,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吧?

……………

一声巨响打破了黎明的静谧,梅州城的西侧城墙自内而外地猛然爆裂开来,砖石和里面的灰土腾空而起,好似怪兽从城墙中钻出似的。在巨响的同时。怪兽从地表窜上了半空,带起的烟尘把这段城墙遮蔽得严严实实,什么也看不到了。

城墙被炸开一个大缺口,在火药的呛人烟尘和伤者的哀号声中。爆破点附近稀里哗啦地落下一阵碎石雨,大量的被炸得粉碎的砖末从空中落回地面,洒落出好远,破砖碎石散落遍地,现场一片狼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