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心中还是不安。
云歌说的不错,总要相见的。与其被打个措手不及,不如这般准备妥当来应对。
而且他该相信云歌的。
经历了那番,相信是个姑娘都会大彻大悟的。只是,依旧有个变数,那便是……“云歌,有件事我一直没有开口问你。现在却不得不问了……”“何事?”云歌见长孙向凡面容凝重,脸上表情也不由得绷紧。
“那个孩子……你的女儿……你便不想知道她如今如何吗?”
那个孩子,她的女儿吗?怎么会不想知道……可是,知道又如何。知道孩子受苦,她会更痛,便是孩子过的好,可连相见的机会都没有,知道又如何?如何!
这种感觉真的让人心中生闷。
“我相信他,便是对我没有情,对孩子,他也定会爱的。”相到刚知道她怀了身孕之时,他比她还草木皆兵,那样子,可不似做假。
一个没有娘的孩子,想必更能惹得他的怜爱。
当夫君,也许他真的算不得好,可当父亲,她该信他。“云歌,你啊。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说你无情吧,你提起孩子时的表情,连我看了都心酸,说你心软吧,你却连孩子近况都不想知道。你啊……真是个口是心非的姑娘。
好了,我不为难你了,我告诉你孩子的近况。
我前些时候曾派了人去锦阳打探。孩子很好,己有郡主封位,便是承元王妃,对那孩子也是很chong的,所以你可以放心了。”
是的,她可以放心了。真的可以放心了……看来骨肉亲情真是世间最奇妙的东西,而且是难以割舍的,承元王妃对她可谓是恨之入骨,为了对付她,甚至不惜暗算自己的儿子。
可对于她所生的孩子,倒是出奇的包容。
也许,她终究是感念孩子是诸葛氏的血脉吧。“……那就好。哥哥,我乏了。”“好,我便不多耽搁了,便如你所说。明日便开始吧……”云歌点头,送走了长孙向凡。
然后沐浴上榻,她以前的爱好几乎都被她强行改变了。以前她喜欢蓝色,白色,觉得他穿蓝衣和白衣才是最俊的。
现在她喜欢红色粉色,觉得粉红才是世上最美的颜色。
以前她喜着暗色衣裙,觉得自己皮肤白,怕穿浅色反道沦为衣裙的陪衬。现在她喜着丽色,穿了后才发现,她便是生的不算ding美,可皮肤很白,艳色只会提亮她的肤色。
以前她喜梅香。
总觉得他身上似乎总带着几丝冷梅的味道。
现在她喜清荷,觉得荷香才是世上最清香的味道。
以前她喜静,不喜喧闹。现在她反倒喜欢热闹,这样每天将病患迎来送往的才是生活真谛。
她将自己所有的习惯都颠覆了。
其实,并不算多难。只要她想,一切都能做到。也许,她唯一没有改变的便是喜欢一人独睡。长孙向凡原本是安排水灵和惜灵轮换在夜里服侍她的。
可她终究无法适应有人睡在同一个屋子的感觉。
这是她还是明云歌的唯一证明了吧,想到这里,云歌苦笑。她将自己的喜好习惯都颠覆了。一切又是为了什么?不过是想真的告别过往罢了。
她的女儿,其实也是过往。
虽然注定会成为一生的痛,可她还是心硬的不问不打探……
她喜欢现在的日子,习惯现在的生活,并不想改变,所以,她会打发走诸葛翊的,她敢一定要顺利打发走诸葛翊。
坚定了心中目标,云歌这才缓缓闭上眼睛。
古时的夜是静谧的。
随着时辰流逝,庄子里的灯亮渐渐熄了。很快,庄子便一片死寂,只除了一个院落。
那便是诸葛翊暂住的院落,他早早安顿好了吴玄,然后向府上膳房讨了壶好酒,便一人自斟自饮的在屋中靠窗的位置席地而坐。
窗外月光朦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