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保下扉间,就意味着我背负上了必须要让圣杯降临的责任……吗?
盖亚意识是他目前为止碰到的最为难缠的委托人,一口又一口锅往他脑袋上扔,真是半点亏都不肯吃。
相比之下,以前那些委托人就好相处多了,其中不少人连面都没见过,只负责发任务,然后在他完成任务后将报酬给他就行了。
吐糟了一下本次的委托人事儿多,身披光学迷彩的英灵往前冲了几步,提着紫色的长剑就朝金光闪闪的archer身上来了一下,要不是archer那一刻幸运值爆发or直觉爆发,愣是躲开一部分攻击的话,他就能当场挂掉了。
捂着胸口的鲜血,金闪闪惊疑不定的喊道:“哪里来的鬼鬼祟祟的卑鄙之徒,滚出来!”
“喂喂,话不要说这么难听嘛,正所谓‘不论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在圣杯战争中,英灵以自己习惯的方式杀掉其他英灵,可不能说是卑鄙。”
这么说着,莫兰一边解除光学迷彩,一边将差点飞到爱丽丝菲尔那边的宝具挥开。
黑夜下的庭院在这一刻亮堂起来,仿佛繁星都眷恋他的美貌,竭力要将光辉洒落在他的身上,为他增添一份光彩。
莫兰的外貌以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劳资真的是美若天仙”。
哪怕是看惯美女的archer,都不得不承认这货的外貌没的说,比之美之女神伊斯塔尔都不相上下,而气质则比那个神话中的娼.妇更胜一筹。
一个比美之女神还要富有魅力,神色温和又从容,却决不会让人因为其美貌就轻看他的男人,那眉宇间的勃勃英气、公主抱assassin的高大有力的身姿、如同海洋化身般的神秘与优雅。
这个人身上还穿着现代的服装,一头黑色长发用银环束成一束,但他却没有再掩饰自己作为英灵的身份,以及自身的气场。
就像当初伊莉雅一眼就看出他是属于大海的王者一般,征服王看了他一会儿,就爽朗的笑起来:“欧啦啦啦,又是一个王者,你是哪个海上国家的王吗?”
“我的确曾是整片海洋上最有权势的人,也有人称呼我为皇帝,但我本身的定位更接近一个‘革.命者’,请叫我莫兰即可。”
扉间怔怔的看着挡在他前方的人,怎么也没有想到对方居然是英灵。
而且他为什么要救他?他们明明只是有些交流的陌生人而已,难道……
“莫兰?有叫这个名字的英灵吗?”韦伯身为学霸,很自然的在脑海里搜寻这个名字,然而结果却是查无此人。
同时,他还使用了自己作为御主的能力观察了这位英灵的属性,然后被对方的高属性吓得虎躯一震。
太惊人了,筋力是a ,敏捷是a ,不仅是a,还有 号,对方的近战能力恐怕在所有英灵里都能排前列了吧?
另一边,英雄王自然不肯吃这个闷亏,于是他果断开大,对着莫兰就开干,且发射出去的宝具的密度远胜刚才,或者说,他恼怒之下认真了。
莫兰眯眼,站在原地没有动,只是一把紫云剑快速挥舞,竟是就这样将吉尔伽美什发出来的所有宝具都挡下,甚至还有一部分的宝具直接被他斩成了两段。
这不是他的紫云剑多么坚硬锋利,事实上那只不过是一把b级的宝具而已,但在莫兰看来,这些宝具最高级的也不过就是五星,甚至还不能真名解放出真正的威力,所以对他的威胁力也就那样了。
凭他的剑术造诣还有剑气,挡住甚至摧毁这些宝具并不难。
骑士王是在场除莫兰外剑术造诣最高的,她睁大眼睛:“惊人的剑术,已经可以称之为道了,而且的确不是王道之剑。”
征服王的神色严肃起来:“同为王者,那家伙的剑真不让人舒服啊,呐,saber。”
骑士王点头赞同:“是啊。”
同为剑士,她甚至可以看出对方的剑含有“弑王”的意味,这个突然冒出来的英灵,手上恐怕沾满了“王”的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