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俊睡到午夜时分,就悄悄摸了起来,穿上了他的03式迷彩服和迷彩胶鞋,将今天刚刚买的一身行头背在了背上,并将那装有鸡血的瓶子一起装了进去,装的时候,他还摇了摇了瓶子,鸡血并没有凝固,不免笑了笑。
接着,他又到厨房将洗碗的橡胶手套也装了起来,还带了布条和几根细绳,就轻轻开门出去了。昨晚睡觉的时候,欧阳华并没有跟向家俊睡一张床,而是到了另外一个房间里睡。
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走到冷清的街道上,昏黄的街灯将向家俊的影子拉得老长,远看就如一个十足的赶路民工,不知要奔向何方。
只见他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跟司机说了一个地方,就坐在位置上装着打瞌睡,那司机也哈欠连连,也提不起兴趣跟他闲聊。
好一会儿,司机将向家俊送到了一处住宅小区。
下车后,向家俊略微辨认了方向和看了一下地形,并仔细查看了一下街道,并没有发现装得有公安的天眼系统,就贴着墙根走了一会,转角到了一处僻静处,就在那里将今天买的一身耐克行头换在了身上,还用布条将鞋底缠上,用绳子扎了起来,最后戴上橡胶手套和那顶软帽,软帽已经让他剪了两个洞,戴上后,往下一拉,就只露出两个眼睛。
做完这一切后,纵身一跃,就进了小区里面,顺着下水管道爬上了三楼。
徒手攀爬和化装潜入,对于向家俊来说,就如吃饭睡觉一样简单,更何况这是民居区。
来去就如一阵风,让人感觉不到有人来过。
向家俊爬到位后,双手把着防盗护栏,凝神听了一会后,就双手用力一拉防盗护栏,就拉开了一道口子,头一钻,就进去了。
这就是丁小天情妇家,因为黑金刚提供的信息显示,她居住在三楼,靠街道,防护栏是往外伸的,而整个靠街道的住户,防护栏都是贴着窗户,有的甚至没有装,所以很容易辨认。
“金三银四,这女人还真会过日子。”向家俊不免嘀咕了一声。
不一会儿,向家俊就到了丁小天与情妇睡觉的房间,先是将睡得如死猪一样的两人打晕,才将灯打开,然后在房间里布置了一会后,便将丁小天弄醒了。
这丁小天醒后,揉着后颈,一脸迷茫,当看到站在面前的黑衣蒙面人向家俊时,吓得一个激灵,眼睛瞪得如牛眼,嘴巴张得如猪嘴,用手指着向家俊,“啊”地大叫了一声,吼道:
“谁,怎么到了我的房间,偷东西也敢偷到老子头上来了,你是那条道上的。”
“哦,难道你的东西就不是东西了,不能偷吗,老子是‘非常道’的,没听说过吧。”向家俊变着嗓子回道,说完呶了呶嘴,示意丁小天看看另一边的地上。
丁小天顺着向家俊的目光看了过去,这不看还好,一看当即就惊呆了,只见他的情妇一丝不挂卷缩在地上,满身的血,看样子,估计没气了。
他情妇模样如此吓人,惊慌之下的丁小天,自然无法辨认是死是活了。
这下子丁小天反应过来了,眼前的这个家伙可不是什么善类,而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屠夫,同时还想道,该不是用强不从,就将其杀掉了吧。我说你一个傻女人,从一次又怎么了,就当被鬼压,命最重要呀。反念又一想,又有些许骄傲,这个女人对自己还是比较忠诚的。
但丁小天也是在道上混了一些年头的,见的东西也不少,虽然害怕,但思维还没停滞,当即换了一个表情对着向家俊说道:“这位朋友,如果是求财的话,兄弟只管开口,在小弟能力范围内,一定满足你的条件。”
“哦,爽快,我要一千万,你有吗?”
“朋友,你不就是求财吗,实际点好不好,杀了我,你一分钱都得不到,不就失去意义了,话又说回来,我那来那么多钱呀,十万的话,我还是有的,多了,就真没有了。”
“十万,你不觉得你的命很贱吗?”向家俊鄙视地看着丁小天说道。
“嘿嘿,这位朋友,其实我就一贱命,值个十万也就差不多了。”说了几句话后,丁小天的恐惧感也在逐渐减少,说话也顺溜了一些。
“如果没有一千万,你今天就别想活命,但如果……”向家俊故意拉长了语调说道。
“如果什么?只要我有的,一定满足。”丁小天急吼吼地打断道。
“这个东西你不但有,而且保管得很好。”向家俊轻轻地说道。
丁小天看着向家俊,想极力看清楚这个人到底是谁,但脑海里就是浮现不出答案。向家俊的影子倒是闪现过,但瞬间就被他否定了,因为他是亲眼看到向家俊被王所长他们带走的,现在应该在派出所或者已经送到了看守所,所以他对向家俊是直接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