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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人生[综] 林木儿 3308 字 11天前

她是什么出身不可考究,但有人说她可能出身大家,所以规矩严苛,才将女儿送人了。可大家的女儿,从哪里学一身的功夫,尤其是她水性极好。大家族的女儿家是能学游泳,但想精通,却不那么容易,她又是从哪里学的。即便这些都是事实,可她能从家族里出来,一个人在小镜湖住,过的也并不艰难。又是避世而居。怎么就不能养活自己的孩子了。送人就罢了,刚出生的孩子往身上刺字。她是怎么下得了手的。只看身上这个疤,就在知道这伤口肯定是感染化脓过,要不然不会长成这般的狰狞。一个小小的孩子,当时得承受怎样的痛苦。而且,她将孩子送到了哪里,她自己都不知道吗。她当时是怎么选的人家。怎么会叫一个女儿成了别人的婢女,另一个流落与江湖挣命呢。哪怕她当时是没办法,但等她有办法的时候,她有想过要找孩子吗。还是没有,只一味的怀念着一个不属于她的男人。这什么脑子啊。

最让人想不明白的就是,阿朱阿紫是不是双胞胎姐妹。要说是双胞胎,两人一见面,也该因为长相而认出来。结果,并没有。那就是说,两人并不是双胞胎。很可能阿朱比阿紫大一两岁。

这就叫人更无法理解了。生下阿朱送人了,然后又跟段正淳在一处你侬我侬,完全没有提过送了人的孩子。结果又生了阿紫。然后依然送人了。一个错误,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犯。

这个世界,简直让人觉得扭曲。怎么想,都想不明白她们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而这个身体,若不是自己来了,恐怕也早就不存在了。没有人找过去认亲,阮星竹大概也不会提起这个孩子。

腹诽了半天,林雨桐快手快脚的上了药。又翻找了以前存下来的衣裳,穿上。看看自己的手脚,林雨桐还是决定好好的保养。看人的手,很容易看出一个人的出身。

她不想让这段狼孩的经历被人知道。只是因为自己要跟人接触,只要一开口,谁都会知道这不是一个狼孩能有的水平。

养伤的日子,林雨桐缩在空间哪也不去。或是是空间里的空气滋养,也许是泉水的效果。这身体恢复的很快。也养护的极为白皙。就是手脚,退了几层皮以后,也已经看不出粗糙的痕迹了。想着也该出去了,可空间这衣服穿出去是不是有点太打眼了。宋朝和红楼,衣服服饰总是有差别的。她翻出布料,找出不打眼的灰色布匹,做了两套简单的紧身衣。头发用一根桃木簪子簪起来。看上去,就有些雌雄莫辩了。

等准备好这些,她一刻也不想多呆。人毕竟是群居动物,再这么下去,非把自己逼疯不可。况且这空间只有这么大,闷了小半年,跟坐牢似的。她翻出麻醉枪,这是唯一能防身的东西了。

要是没记错,刚来的时候,应该是初夏的时候。如今却已经深秋了。林子里草木枯黄。也已经看不到当初那血腥的场面了。

林雨桐觉得自己可能继承了这孩子的一切,包括嗅觉,也包括如何在山林里生活。

那个洞穴,是这孩子跟她的狼群生活过的地方。如今里面却空空如也。林雨桐靠着身体的本能进去,在一处石头缝隙里,找到了一个用皮毛包着的金锁片。这大概是这孩子朦胧的意识里唯一牵绊的东西。

金锁片上刻着‘如意’二字。

林雨桐一瞧,就更确定这孩子不是阿朱和阿紫了。

她将金锁片扔进空间里。至于认亲什么的,她从没想过。一对不靠谱的爹妈,认来做什么。

不敢在这里多做停留,出了山洞,就一路往山下走。有山林的经验,走的一点也不吃力。这个身体的素质,简直太好了。直到太阳落山,才走出了深山,已经能看到山下的路了。

这才又回了空间,饱饱的吃了一顿。洗了澡,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又给身上装上了一荷包散碎的银子,才出去。

天微微亮,山林里鸟雀之声不绝于耳。走了两刻钟,才走到官道上。至于朝哪个方向走,对她来说没有太大的差别。如今唯一能判断的就是这是在南边,其余的,就不得而知了。她急需找到人群,确定自己的方位。

也急需一匹马,或是一辆马车,作为自己的代步工具。这么长的路靠两条腿丈量,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情。在现代,走路可以看做是一项运动。在红楼,更是只在自己的院子里走路。一出院子,就有肩舆。一出二门,就有马车。哪里走过路。要不是这身体有个好底子,林雨桐还真就宁愿守在这里等着过路的马车了。

向南走了大约大半个时辰,路上才有了行人。

而这其中,竟有一半是江湖人的样子。林雨桐也不敢答话。想凭着一把麻醉枪,就在这个世界横冲直撞,那就是找死。但凡遇到这样的人,她都靠边走,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她在这个世界无牵无挂,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地。但要是能去无量山,学了那凌波微步,也算是多了逃生的本事。之后,才能谋取其他。比如逍遥派的医术。

听了一路路上行人的闲谈,才知道自己正往姑苏走。她顿时就有些了然。

燕子坞不就在姑苏城外三十里的地方。而阮星竹的小镜湖离燕子坞不远。也就该是在姑苏城附近。那么自己身在姑苏城外,也该是合理的。

第72章 天龙(2)

北宋的姑苏城,还是十分繁华的。林雨桐自己是北方人,但因为在红楼里,在扬州住过,林如海的老家又在姑苏。所以说,对异时空的姑苏城,还是很有几分感情的。吴侬软语,林雨桐不仅听得懂,说的也还算凑合。找了一家最好的客栈,要了上房。点了饭菜叫他们送到房间里。林雨桐才算松了一口气。她刚才还在担心,没有身份文牒该怎么办。谁知道根本就没人查验。

好似在这个世界里,官府的作用被无限制的淡化了。让林雨桐有那么一点不怎么适应。

小二哥人很热情,饭菜看着也算是干净。林雨桐就跟他打听在姑苏的什么地方能买到马。

“小哥儿买马自己用吗?”那小二上下打量了林雨桐一眼。

林雨桐这才有些懊恼,没错,以如今的身高,驾驭马还是相当的困难的。她就笑道:“想买个小马驹。”反正不急着赶路,总比走路快。

那小二这才释然。“往城东走,转过两条街就到了。小马驹有二十两银子就尽够了。”

林雨桐就摸了个银豆子给他,“劳烦你了。”

那小二眼睛一亮,马上道:“小公子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小的就在楼下,招呼一声就上来。”

刚才还叫自己小哥,这会子就成了公子。可见不管什么时候,还是有钱好说话。

在客栈里歇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林雨桐就起身往城东去。吸取昨天人家只看衣衫不看人的教训,去了成衣铺子,买了几身还算体面的成衣。找了没人的地方,进了空间,重新换了衣服,头上也选了一根碧玉簪。腰上坠了一个玉佩。男装打扮自是比女装方便。这么一打扮,倒也确实像是富贵人家出身的少爷。

说是转过两条街就到了,可这两条街也不近便。还没到地方,肚子就先饿了。这才想起自己没吃早饭就出来了。随便找了一家干净的铺子,要了一笼包子一碗汤,倒也吃得下去。要说不习惯,最不习惯的大概就是吃了。在红楼里,自己一个人就有好几个厨子伺候,哪一顿饭不精细。看来,还是得在空间里做些吃的,以便于自己随吃随取。

林雨桐正觉得吃的不顺口,边上就传来肚子的叫声。她扭头一瞧,原来是铺子的门槛上,坐着一个七八岁的小乞丐。正看着自己桌子上的饭食咽口水呢。

一边的掌柜的出来,像是赶苍蝇一般的对小乞丐道:“去去去!这是你该来的地方吗。”

林雨桐哪里受得了这个,她最看不得孩子受罪。忙起身道:“掌柜的撵他做什么。”然后朝小乞丐招手,道:“你过来。这些东西我一个人吃不了。”

小乞丐噌的一下就窜了进去,“多谢小公子。我能拿着走吗。”

那掌柜的好似小乞丐弄脏了他的地方,就道:“叫拿走。公子看着他也吃不下不是。”

林雨桐对掌柜的也没有费什么唇舌。这种小买卖,挣不了几个银子,也就是够养家糊口的。也别坏了人家的生意。这些掌柜的,其实最见不得叫花子。就拿客人剩下的饭菜来说,都是给灶上的师傅吃的。小伙计都轮不上。有叫花子要讨剩饭,其实就是从人家嘴里夺食。这也是林雨桐在红楼里卖酱菜那段时间,跟这些小饭铺常打交道,才知道的。这古代,农作物产量低,赋税重的情况下,吃不饱是常有的。谁还在乎是不是别人吃剩下的。不给,显得做生意的人不仁义。可给了,难免又心疼。林雨桐能体谅了别人的难处,她也没难为,付了银子,就让小乞丐把包子拿了,然后跟着他出了店。问道:“你自己不吃,是要拿给谁。”

“哥哥病了,我就出来讨口吃的。”那小乞丐就道。

林雨桐蓦地就心酸了起来。都说丐帮的势力庞大,可这世道要是真的好,又有谁乐意做乞丐呢。就道:“你们住在哪?”说着,又从旁边的馒头铺子,买了一大包馒头出来。

“这都是给我们的。”那小乞丐不确定的问。

“嗯。”林雨桐笑道:“见到就是缘分。”

那小乞丐反倒提防了起来。不肯说话。

林雨桐这才觉得自己冒失了。路上遇到个人,平白对人家好,是谁都会觉得不正常。

林雨桐就笑道:“我会点医术,但是别人都不信我,觉得我年轻不给我医。我想找你哥哥练练手,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