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节(1 / 2)

敛财人生[综] 林木儿 2214 字 11天前

“你认识这个孩子?”四爷问道。

那小伙子点点头,“他是秀才家的儿子,叫程峰。我们都是小沟村的。”他说着,就指向不远处的汪洋,“那边就是我们的村子。”他回头指了指已经死了的人,“这人是村上的屠户,谁都怕他。他糟蹋了秀才娘子,还杀了秀才公。秀才娘子也碰死了……”

程峰就双手握拳,呜呜的哭了。

然后转身捡起一块石头,照着已经死了的屠户的头使劲的砸下去。

血溅在这孩子的脸上,仿若修罗一般。

林雨桐一叹,天灾是可怕,但这人心有时候比天灾还可怕。

秀才夫妇,没死在水患之下,却死在了人的手里。怎么不叫人感慨。

林雨桐看向程峰,觉得这孩子还真算得上是个机灵的小子。知道他一个孩子在这样的世道不好生存,就赶紧找了一条大粗腿抱。

程峰直到砸累了才起身,重新跪在四爷的脚边,“程峰愿意为奴,请公子收下。”

四爷看了一眼林雨桐,才点头道:“起来吧。愿意跟就跟着。”

忠心不忠心的,这从来就不是问题。给得起他想要的,他自会忠心不二。

四爷又对杵在一边不动的小伙子道:“叫几个人,将周围发现的死尸,不管是人的还是畜生的,都深埋,葬了吧。要不然,明年春天,要起瘟疫的。”

这话比什么都管用。众人自发的开始动了起来。

四爷和林雨桐这才坐在一边的树墩上,问程峰,“如今这里是哪里?你们怎么在此地,不去县城找个活路。”堵在这里,靠着袭击上岸的人抢那点口粮,或是打死几个想上岸的动物,这能顶什么用啊?

程峰蹲在一边,开口就叫四爷‘主子’,“主子,您有所不知。再往前不到二十里,就是昌云县城。可重兵把守,许出不许进,我们也是没办法。因为村子就在不远处,总想着水退了,好回家去。所以,倒是大部分人都不曾离开。”

“从昌云县到京城,还有多远的路?你可曾听过?”四爷问道。

“五日!走五日即可到。”程峰眼里闪过一丝黯然,“两年前,爹娘带我去看大夫,回来的时候,钱花光了,我们是走着回来的。”

四爷和林雨桐对视一眼,那这可真不远。一对不怎么健壮的夫妻带着孩子赶路,只用了五天,这要是壮年人,早晚兼程,也就是三天的功夫。要是有快马,估计也就一天一夜。

两人都松了一口气。

“公子,已经收拾好了。”刚才那小伙子去而复返,竟然是来给四爷复命的。

看来,乱世之中,大多数人都不算笨,知道抱强者的大腿。

四爷看了那小伙子一眼,“以后叫四爷吧。”

那小伙子受宠若惊,发现四爷没有那么可怕,就赶紧作揖,“小的王五,见过四爷。”

四爷起身,带着王五去了水边,叫他带人在水边挖坑,然后放进去木炭,净化一部分水。

林雨桐明白四爷的意思,两个人赶路,毕竟是有些势单力孤。若是真有几个人愿意跟随,只当是增加声势了。

她也没闲着,这地方不光是人急着上岸,就是一个小动物,也急着上岸呢。

林雨桐一箭过去,一只肥兔子就倒下来。紧接着,又有十几只田鼠,好几条蛇,最后,是一条大黑狗。

这些东西炖起来,熬成汤,也够他们吃一顿的了。

“叫人来处理,吃饭的时候不许挤,老人孩子妇人,都有份。”林雨桐吩咐了程峰一句,就不再管了。

程峰不喜欢这些人,但还是去了。

林雨桐理解他的心态,毕竟在他爹娘遭难的时候,没有人伸出援手。

但人就是这样,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

吃饭的时候,林雨桐和四爷都拒绝了,“我们上午吃了点干粮,能撑住。省一口算一口吧。”其实这样不干净的饭菜,四爷和林雨桐都吃不下去。

程峰倒是分到了一条兔腿。这是他这几天来吃的第一顿饭。

晚上的时候,林雨桐和四爷换着睡。程峰就躺在两人脚边的篝火边,睡的很沉。

天快亮的时候,四爷也醒了。林雨桐这才跟他低声道:“我问过程峰了,爹娘大哥他们,并没有在这里靠岸。”林家的人也没有。

四爷点点头,“沿路岔口多。不定漂到什么地方去了。咱们还是要尽快往京城赶的。”

等天亮了,林雨桐和四爷就已经准备出发了。

王五带着四个人,都是十七八岁的样子,“我们愿意跟着四爷。”至少一路上饿不死。

四爷淡淡的点点头,“那就走吧。”

走出十余里,林雨桐才从背后的包袱里拿了饼子出来,一个给了一大块。

“爷,还得想办法弄吃的。”林雨桐就低声道。

这会子几人躲在小树林里吃饭,因为沿路都是灾民。看见有吃的还不得哄抢啊。双拳难敌四手不是一句空话。

“再往前就是县城了。”四爷指了指远处的城郭,“先去看看再说。”

走了不到二里,前面就是乌泱泱的人群。都是守在这里等着县城开门,或者是县衙开仓的。

人群中还有人在说着,“听说,那顺平县都起义了。开仓放粮,哪怕是死了,那也是个撑死鬼……吃了好的,睡了官老爷家的姨太太小姐,就是做鬼也值得了……”

竟然还有响应之声。

四爷眯了眯眼睛。这里距离京城快马一天一夜就能赶到。这都多少天了,连个赈灾的说辞都没有。局势越来越不好了。

林雨桐对这些人叹了一口气。不管朝廷的局势现在是怎么样的,现在谁敢造反,一定死得最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