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好伤,活下去......”
对现场的修士而言,这是他们很少触及、或很久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但在眼下,这么低的要求变得极为困难,需要费心筹谋。
仙灵殿跨域八方,齐傲天一族少主,背斧壮汉虽不尊贵,本身也是生境大能;这般组合,本该纵横星空无所顾虑,此刻竟成丧家之犬......该说什么才好。
巨大落差摧人心志,之前忙里忙外尚不觉得,当真考虑未来的时候,三位大佬默默不语,神色均有些黯然。
“怎么着,这就没气了?”
这不怪他们,同样事情落在谁身上都是这种反应,包括十三郎自己。然而做领导就有做领导的责任,心里虽有体谅,十三郎仍然冷言冷语,板起面孔说道:“看看他,各位应为自己感到羞耻。”
“他”指的是程睿。毫不夸张地讲,三人目前所经历的,与程血衣过去承受的煎熬与凶险根本没法比较;人家孤身一人尚且安然无恙,这么多强者组合到一块儿,没理由因此失心丧志。然而话说回来,程血衣天生就是那号人,早在遇间舒氏之前,他就曾经历过百年流转,非但磨砺出绝狠心性,同时也积累了海量经验,为此后的逃亡生涯铺路。
言罢十三郎扭头,对陈睿说道:“是不是啊,血衣兄。”
血衣杀者翻翻白眼,表情冷漠或者迷茫,总之完全没明白。三位大佬面面相觑,不觉得好笑,只感到丝丝颓丧。
“英雄”有例,假如懂得配合,此刻应站出来现身说法,号召大家不畏艰险,前途是光明的,未来是灿烂的,过程充满艰险,结局必将甘美等等。不敢说有多大用,起码是个安慰,至不济也能放松一下精神,换来一笑。
很可惜,程血衣孤僻冷傲不通人情,且正为某个“不死”而纠结,别说想不到这样做,就算想到,他也不是那块料。
舌蛊八方,那是十三郎的特长,程血衣只适合杀人。
人心不齐,队伍难带啊!
内心感慨,十三郎摆手言道:“各位有什么想法,说说吧。”
四老板幽幽说道:“狂灵之地其实不算大,四族、甚至六六族联合搜索的话......关键还是伤,齐少主不谈,如老朽这副模样,遇事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怎么办?这么办!”
懒得解释,十三郎用事实说法,嘶鸣声中胭脂鸟出窍,一头扎进四老板的身体。
“嗷!”
沉痛呼喊,毫无准备的苏四一头翻到,身体弓成一只虾,老脸抽出无数沟壑,嘶声呐喊。
“你做什么,疼疼疼啊!”
“别反抗,疼死也给我忍着。”
真心看不惯,十三郎冷漠说道:“齐少主的真火本源跟定化骨虫,我的火灵跟定真火,可帮你提前解脱出来,恢复战力。”
能打才是根本,总共这么几个人,早点恢复等于多一份生存保障;揣着这种念头,十三郎哪管什么病去抽丝的道理,誓以猛药去顽疾。
此外还有一点,齐傲天精修火焰这么多年,其真火本源金贵的很,虽不能与金乌相提并论,但却更容易被胭脂鸟吸收。这就好比修行,刚入道的修士进补需慢,猛地拿一颗血魂丹灌进去,非爆体炸碎不可。换句话说,胭脂火鸟就像一个读过绝世秘籍的武者,许多地方参悟不透,因此需要像齐傲天这类角色帮其过度,好处不是一点半点。
“我......老夫啊......吼......”
一只活生生的火灵在身体内肆虐,追着化骨虫道出乱窜,还不允许施法抵抗,这样疗伤,比放进油锅烹炸有何区别?
不,比油炸更残酷,因为它是从内到外。
片刻功夫,堂堂大能彻底没了样子,全身衣物在看不到燃烧的情况下化灰飞散,瘦猴般的身体处处伤痕,不时能看到青色线条四方乱窜,其后一股红芒紧紧追赶,死死咬住不放。
四老板已经不叫了,或者想叫叫不出来,此时的他大张着嘴巴嗬嗬直喘,有出气没入气儿;两颗瞳仁时而泛白如死鱼亮肚,时而火红如跳跃毒火,上窜下跳全凭本能,早不知身在何方。
到这个程度,就算他想抵抗也来不及了,胭脂鸟或许不够强大,那只化骨虫却有本事干扰法力,为了活命,它可不在乎四老板的修为能否复原,只管疯狂肆虐。
“啊!”
如果说,此前苏四曾用胸腔与咽喉呐喊,此刻的他就是用灵魂悲鸣,四老板高高跃起重重跌落,险些把自己摔成稀烂。
狂灵之地多数荒芜,大地坚硬到处怪石,没有真元护体,苏四伤痕累累,鲜血来不及流出便被烤干,不少地方露出森森白骨,全无所觉。
一个字:惨!
周围群修卖弄面相觑,目光跟着赤条条的四老板东跑西闯,谁都说不出一句话。就连程血衣都忍不住皱眉,悄悄瞅了十三郎一眼,再悄悄收回。
丢人啊!
堂堂仙灵殿老板,生境大能,扒光衣物在众人眼前跳大神......今日之后,他该如何面对江东父老。
“丑死了,呸!”黄花姑娘一把拽住小不点,飞奔而走。
事先也没料到效果这么狠,十三郎神情微赦,不然的话,至少会先把女儿蒙住眼睛再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