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2 / 2)

完美主义症候群 雾十 2933 字 1个月前

“你找他留宿到底要干嘛?”

“这个。”霍以瑾拿出平板,一人发了一个。

“……”谢副总看着页面上的《剑三兽人之契约王妃带球跑》久久无法言语。还能更雷一点吗这标题?这种麻辣烫式的把全部热点都杂糅在一起的文,是准备要集齐全部雷点好召唤神龙吗?“我们大半夜的为什么要来你家看这种东西?”

“帮我再找找还有什么套路能找到合适的恋爱对象。”

“恋爱?”谢副总一愣,不是结婚吗?

“恩。”霍以瑾把餐厅里和林楼的谈话简略的和谢副总说了一下,“我现在也觉得带着只是单纯为了结婚而结婚的目的去寻找结婚对象,根本是对结婚这件本应该很神圣的事情的不尊重,所以我决定找个恋爱对象。”

“……”我当初也说过差不多类似的话啊魂淡!为什么最后反而要林楼说了才有效。

“说起来,餐厅里那对男女,你告诉我说他们是反面例子,但翻译过来的意思不就是说即便那样了你也还是觉得他们之间是一种爱情方式?”霍以瑾看向林楼,终于想起来问那样的委曲求全也能算是爱情?也太可怕了吧。

“是啊,他们演出来的也是一种爱情。”林楼毫不犹豫的点点头,“每个人的爱情解读方式都不同,没什么对错,只有好坏,我不太希望你发展出那样畸形的爱情,太没尊严了。”

“我还以为那根本不算爱。”

“最起码女方是爱着男方的,她爱他,才会不断退让妥协,因为不想和他分开嘛。男方的话,大概是演员演技的问题,我没感觉到。”

谢副总插话进来:“我爸也跟我说过类似的话,爱情是需要互相妥协的,虽然不能毫无底线的退让,没自尊到失去了自己,但一步不让的话也不能被称之为爱情,太斤斤计较要不得,男人就应该多让着女人一点。”

“为什么不是女人让着男人?”霍以瑾表示不服,这种说法总让她有一种女性就是爱无理取闹,被小看了的感觉。

“那我也没见你让着楚清让啊。”谢副总很不满的反驳,有时候他总觉得霍以瑾对女权太敏感了。

“我还不够让着他?”霍以瑾觉得自己对楚清让之前已经史无前例的各种妥协了。

“那你们为什么没在一起?”谢副总不依不饶。

“他骗了我,这是我绝对不会退让的原则和底线!”

谢副总话赶话的就这样脱口而出:“要是你哥为了你好骗了你,你也准备这辈子都和他老死不相往来吗?”

“但是楚清让……”楚清让还真的有为她考虑过,因为他觉得他有个初恋没办法放下所以才故意抹黑自己刺激她,虽然这么想着,但霍以瑾的嘴上还是逞强道,“一码归一码,他怎么能和我哥比。”

“这就是普通的喜欢和真正的感情之间的区别了。”林楼点头道,“《小王子》看过吧?正是你在玫瑰身上花费的时间才会使她显得弥足珍贵。我觉得这就是真正的感情,你可以喜欢千千万万的人,就像是喜欢一件衣服一样,这件不行还能买到下一件;但你最终却只会爱上一个人,那个你倾尽了全部精力的人,你们只有相处过了,付出了,得到了,才会有真正的感情,等到那时候,哪怕再出现千千万万个比那人更好、更爱你的人,你也不会想着要换掉他了。”

“为什么我感觉你是在替楚清让说话?”谢副总眯眼看向林楼。

“提起这个话题的可是你,不是我。”林楼举双手表示了自己的无辜,“我只是顺着你的话说了下去。”

“重点是我和楚清让还没有培养出感情我们就完了。”霍以瑾出声表示话题就此打住,她不想再进行任何深入讨论,“现在看书,帮我找有用的套路。”

“为什么不让我们的情感专家直接给出意见?”谢燮瞪着林楼讽刺道。

“因为他也没谈过恋爱。”

“……”那你之前还鬼扯那么多!谢副总彻底躁了,他还以为林楼经验多丰富呢,原来大家半径八两,“你加入除了炫富就是败家的超跑俱乐部之后什么都没学会?还真是可惜啊。”

世家子弟的圈子很多,其中最广为人知的一个就是超跑俱乐部,入会条件中最简单粗暴的一点就是必须有一部以上的跑车。最初组起来的目的只是汽车发烧友,后来性质就彻底变了,炫富、无穷无尽的派对以及肆无忌惮的富二代成为了新的组成部分。

林楼中学的时候就已经是lv市最著名的超跑俱乐部的成员之一,当时和他玩的那一圈人基本都是。

国外也有类似的华人超跑圈,林楼依旧活跃其中,但他是真的爱车,各式各样的车,跑车,suv,卡车,并不是什么香槟美酒,派对美女。

话题就此打住,然后他们就这样熬夜看了一晚上的书,重新整理了不少梗,又全部否决。

寻找恋爱对象这种事儿真的很难啊。

第二天早上霍大哥来敲门的时候,霍以瑾刚去跑完步回来睡下没多久,谢副总和林楼更是根本没睡,正在做最后的整理。

霍大哥进门前谢副总正在问林楼:“为什么你会这么积极的帮以瑾?”

“当然是因为为我们是朋友,”林楼不假思索道,然后他掏出手机,给霍以瑾的梳妆台拍了一张照,发送,“当然,也是因为我能报复一下楚清让同学。”

短信那头的楚清让看着照片,真心被刺激的真的不轻。

阿罗在一边默默想着今天绝逼不能再让楚清让碰我的车了。

“想到什么好主意了吗?”霍大哥把两人叫出去询问道。

“去做义工。”林楼回答,“我觉得以瑾从一开始就找错了方向,她要找的既不该是励志女主,也不是什么门当户对的高门子弟,最重要的是人品。”

像霍以瑾一样,会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帮助别人又不会连累自己的人。

☆、第51章 对总裁的第五十一印象:

对总裁的第五十一印象:吉祥物。

“做义工”也算是最早的总裁文中经常出现的经典桥段之一了,能帮总裁看到女主的真善美,也能让女主意识到总裁也有温柔体谅的另一面。端看作者如何选择了。

林楼对霍以瑾表示:“既然你不在乎对方有没有钱(‘反正都不太可能比霍家有钱’谢副总充当着背景音的角色);也不觉得长相是你的第一选择标准(‘这个绝逼是在骗人!楚清让当初是怎么被看上的你敢说实话吗?’依旧是谢副总);又希望最起码在三观上能稍微对得上一点(‘楚清让血的教训’by:谢副总),那么义工组织绝对是你最好的选择。”

刚巧,林楼回国后就了解到了lv市本地的大部分都是由年轻人组成的义工组织——红领巾。

“会不会太年轻了一点?”红领巾什么的总觉得像是在说小学生啊。

“国家规定,义工需要是16岁以上的自然人,再小的那只能叫学校组织献爱心。”林楼鄙视了一眼谢副总,“咱俩到底谁才是那个中学之后就出国的人?”

“……”谢副总觉得他上辈子一定欠了林楼很多钱,要不这辈子为什么他总是致力于找他的茬。

然后,就这么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