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儿哥,干嘛去啊?”
“送个客人回家,回头跟神婆说一声。”
我匆匆的回答了苏婉,带着闵柔离开酒吧来到了路边等出租。
“闵小姐,你家住哪啊?”
虽然是在问闵柔,但是我的眼睛却是在看赵刚。
“中环,南京路,盛景小区,六栋四单元二零五室。”赵刚非常熟悉的说出了闵柔的地址。
我抬手拦下一脸出租车,把闵柔塞进出租车后直接来到了她的家。
但是就在我搀着闵柔上楼的时候,赵刚却停住了脚步。
“你送她上去吧,我进不去了。”
“为什么?这里有什么法器之类的东西吗?”
赵刚摇了摇头,有些茫然的说道,“我也不知道,但是每次我走到这里的时候,就再也没法前进半步,好像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在阻挡着我。”
我这能看见鬼,但是这些东西我却是一窍不通。
于是我搀着闵柔上了楼,在她的包里找到了钥匙,打开了她的家门。
进门后我才发现,这个房间似乎只住了她一个人,地上到处都是旧报纸,茶几上摆着几个空酒瓶,旁边的一个泡面碗里还剩着半碗不知道泡了多久的泡面。
我皱了皱鼻子,说实话我的狗窝都比这里抢了不知道多少倍。
“闵小姐,你休息吧,我走了。”我把她扶到沙发上躺好,找了一条毛毯盖在她的身上,转身就要离开。
“赵刚,你别走,我舍不得你——”
我的手被闵柔从身后紧紧抓住,她开始嘤嘤抽泣起来。
我回过头,刚要解释我不是赵刚,却看到她已经闭上了眼睛,脸上的泪痕清晰可见。
“我不是白虎精转世,我没有害人——赵刚,对不起,是我害了你……”闵柔颠三倒四的说着呓语,一会儿说是自己害了赵刚,一会说跟自己没关系。
我抽了抽手,但却没有抽出来,仍旧死死的攥在闵柔的手里。
看来只有等她睡着了再说了。我索性就在地板上坐了下来,背靠着沙发一只手拿起了茶几上的一份报纸。
这是一份2011年的旧报纸,上面的头条是中东某国家的内战报道,照片上几个手持自动步枪的人正半蹲着射击,我可以清晰的看到弹壳跳出弹仓后在空中飞舞。
我是摄影师,单从专业角度来说,这张照片可以成为经典摄像。
大标题的下面,十几个清晰的小字:战地记者:闵柔(摄)。
闵柔竟然是战地记者?而且还孤身前往枪林弹雨的前线?
我不禁对眼前的这个女人刮目相看。很多人都觉得战争是一件很酷的事,那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身后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所以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
战争很残酷,许多人在战争中流离失所,家破人亡。而战地记者无疑是飞舞在硝烟中的白鸽,他们战地真实发生的一切告诉给全世界的人,但是却随时都可能失去宝贵的生命。
我又拿起了一份报纸,这份报纸是一年前的报纸,头条刊登的是另一个国家的内乱战争,我同样在报道上发现了闵柔的名字。
接连看了好几份,都在上面的国际板块找到了闵柔的照片和文章。
我暗暗咋舌,如果换做是我,我是绝对不会那么玩命的。偶尔一两次冒险可以被称为勇敢,但是每次都冒险那就是花式作死了。
突然想起赵刚的鬼魂所说的,那就是赵刚死于五年前。而这些报道最早的正好是赵刚死去的那一年。
也就是说,赵刚死后,闵柔就频频穿梭在世界各地的战场之上,而且总是出现在最前线。
我的心突然震撼了一下,不由对这个满脸泪痕的女人肃然起敬。
因为她这是真的在作死!可能是因为失去爱人的打击太大,让她不得不照这样一个激烈的方式来宣泄。但是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就应该会想到随时可能在战场上丢命。
但即使如此她还是不停的奔波在各国之间,只能说她的潜意识里,对死是毫不畏惧的。
我一张一张的看着报纸,不知不觉之间睡着了……
“喂——醒醒!”
腿上传来强烈的痛感把我从睡梦中惊醒。
睁开眼就看到闵柔正一只手叉腰,另一只手拿着一只高跟鞋站在我的面前,我腿上的疼痛多半是来自这只高跟鞋。
我呲牙咧嘴的揉了揉大腿,“你打我干嘛?”
“打你?你应该庆幸这里是中国,这要是在中东碰到我,我手里拿的就不一定是高跟鞋了!”说着冲我瞪了瞪眼睛,“你是怎么进到我家里来的?来干什么?快说!”
“大姐!不是我想来的好么?你昨晚喝多了,我送你回来之后你拉着我不让我走,我陪了你一夜你不感谢就算了,怎么还用鞋子打我?”
闵柔皱着眉头想了想,赶忙把高跟鞋扔到了地上,走过来搀我,嘴里还一迭声的道歉,“不好意思,我昨晚喝多了,实在是麻烦你了。”
我站起来揉了揉酸疼的腰背,无奈地说道:“没关系,既然你醒酒了我也该回去了。”
可闵柔却突然不说话了,紧紧的盯着我看起来。
“你是泉子?”她突然兴奋的叫起来。
泉子是我上大学时的外号,所以只要叫得上我这个称呼的,基本都是我的大学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