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时恒对着他行了个晚辈礼,口中却丝毫不留德:“晚辈知晓伯父心意,只是不知道,沈大少与您是否是一条心呢?”
“沈家自然是您当家,您的品德小子自然是相信的,否则当初我伯伯也不会放心的将女儿交给您这个至交好友的儿子。”
至交好友四个字,他念的极重,眼看着沈父脸色又变了变,当做没看到的接着道:“只是说句不好听的,您方才说,有您在一日,我方家小姐便在一日,可若是您不在了呢?到时,我方家大小姐人老珠黄,再被你们沈家扫地出门吗!”
沈父脸青一阵白一阵,“我可担保,我儿……”
“父亲容禀!”
地上跪着的沈云倾猛地大声道:“我与方家小姐,实在是两个世界的人,今日,即便是恒哥儿与方伯母怪我,我也要与方黎澄离婚!”
他声音大,又是在屋中,里屋的血腥气还未散,白着脸的方黎澄已经睁开了眼,正在小丫头的伺候下喝着参汤。
听到这话,她喝汤的动作一顿,一旁伺候的小丫头早就落了满脸的泪,见她脸白的像是下一刻就要倒下去,连忙抽泣着小声道:“少夫人莫怕,恒哥儿会为少夫人撑腰的。”
“有恒哥儿在,少爷肯定不会赶您出去的。”
方黎澄额间的发都被打湿,此刻听了小丫头的话,脸上露出一抹苦笑来,眼中满是麻木。
“他是铁了心了,今日别说是恒哥儿,就算是父亲还在,怕是也拦不住他。”
说着,眼神竟恍惚下来。
当初穿着鲜红嫁衣,坐上花轿,在一众敲锣打鼓与贺喜声中嫁给沈云倾时,即使心中忐忑,她也还是有些欢喜的。
从此,便要有了丈夫,还会有孩儿,她必定会照顾好丈夫,好好教导孩儿。
方黎澄和现在这个年代大部分的女孩一样,心里都没什么爱情之类的念想,只知道夫妻之间,应相互扶持,不离不弃。
在沈云倾掀开盖头时,他眼中一瞬间的惊艳让她的心底安定了下来。
当晚,她以为自己已经踏出了第一步。
可在第二日,等到知晓她自小不被允许识字,只会刺绣女红后,沈云倾便变了神色。
不跟她商量一声,就这么去了国外,五年里,只回来几次。
她也想学啊,她是不会,可她愿意学啊。
可沈云倾从来没问过她愿不愿意,也从来不会去管不被允许识字是不是她的错,公公婆婆都是传统的性子,他们并不赞同方黎澄识字,方黎澄只能悄悄的学,托了识字的丫头,每天躲在屋中学着认字,写字。
等到沈云倾再回来,她期待的将自己写的字给他看,希望能够挽回一些夫妻感情,可在看完后,他眼中的嫌弃却更加重了。
他道,这字毫无风骨,歪歪扭扭,看着就让人浑身不舒服。
她难道不想字写得好看吗?
他丢下她,一走就是这么长时间,留下她一个刚刚成婚的人伺候公婆,公婆不喜女子识字,不愿意为她找女先生,她虽然是这沈家的少奶奶,却是做不了主的。
好不容易学了识字,又被这样对待,从那之后,方黎澄的一颗心便如同泡在了冰水里,再暖不起来了。
被丈夫嫌弃的妻子下场会如何,她看过很多,好在如今纳妾是不能过明路的,就算是那人变心,也只能养在外面。
她只要做好一个妻子和沈家未来主母的本分就好,得知怀孕时,方黎澄是欣喜的,母亲的本能让她对这个孩子诸多期待,即使孩子父亲对这个孩子的到来没有一点要回来探望的意思,方黎澄也告诉自己不要在意。
没关系,只要孩子好好地就行。
可没想到,在她刚刚九死一生生下孩儿,这个娶了她又总是对着她满脸嫌弃的男人,竟然回来说,他们离婚。
方黎澄只觉得可笑极了。
封建包办婚姻?
从未喜欢过她?
他当初既然不喜她,当初就别让她接着坐沈家少奶奶的位置。
冷落了她五年,却又在她生了孩子还未喘过一口气来时说离婚?
金城中不是没有大户人家小姐再嫁的,只是那些都是家中有父兄长辈撑腰,方家现在今非昔比,若是方黎澄还未生下孩儿后离婚,那时方家还好好的,她年轻漂亮,也许还能找到如意郎君,现在都生下了孩儿,身体因为怀孕浮肿,岁数也已经二十岁算是大的,再加上方家如今这个模样,没有人会愿意娶她的。
方黎澄并不想再嫁,但她知道不嫁人日子会过的多么艰难,现在这个年岁,一个没有丈夫的女子,是连门都不好出的。
一出个什么事,她们这样家里没有男丁撑腰的,必定是要被那些恶徒第一个找上门来。
家中虽然有恒哥儿在,可他愿意养着自己这个姐姐一时,愿意养着他一辈子吗?
即使他愿意,他未来的妻子会愿意吗?
方黎澄在从昏迷中醒来短短一段时间,就已经思考了许多,她不知道沈云倾为什么不在第一次看不上她时提出分开,又为什么要在拖了五年后选择离婚。
但她知道,自己在沈家待不下去了。
婆婆是疼她,可她更加疼儿子。
公公……
想到自从父亲去世方家渐渐衰败后公公对她的态度越来越冷淡,方黎澄面上露出苦涩来,没再接着想下去。
离开沈家是肯定的,只是可怜了她的孩儿,刚刚出生就没了娘。
她撑着身子勉强坐起来,白着脸道:“去收拾我的东西吧。”
下丫头听懂了,脸上立刻露出了绝望来,哀求的望着她:“少奶奶,不至于这样的,有恒哥儿在,老爷肯定会拦住少爷的。”
“就算是真的拦住了,他一心想要与我离婚,迟早会让他找到机会的。”
方黎澄苦笑着摇头,轻声道:“好姑娘,快去吧,与其一会慌里慌张的被人赶着走,倒不如我识相点自己走,总比到时候脸丢在地上被人踩,丢了我方家的脸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