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2 / 2)

宁晚双眸一缩,此前一直绕在他心里的疑问顿开——沈舒云没有去除标记,他却闻不到沈舒云的信息素,原因正是沈舒云喷了信息素掩盖剂!

“你怎么会用这个?”

沈舒云迎着他疑惑至极的目光,笑了笑,淡淡开口道:“因为不想闻到我自己的信息素。你所喜欢的那种茉莉味的信息素……我实在厌恶透了。”

宁晚愣在原地。

第59章 雨夜

“怎么了?有心事?”

沈舒云回过神来,撞进萧莫一双狭长眼眸,回了一个略带尴尬的笑,道:“没有,哪能呢。

说完这句话,沈舒云端起一旁的红酒喝了一大口,试图掩饰刚刚的走神。

他们在一家西餐厅吃晚饭,是萧莫主动邀约。这家店所在楼层很高,此时从窗户看下去,黑夜中是万千灯火,璀璨如昼,路上车流人流交汇,正是热闹繁华的时间。

“你从国内回来,就一直心神不定的,”萧莫拿着牛排刀,用力切下一块肉,刀刃咬着盘子摩擦,发出刺耳的尖叫,“怎么,回来都两个月了,还没走出来吗?”

沈舒云舌根泛上红酒残留的涩意,他垂下眼,轻声道:“可能吧……毕竟回去遇见了我的孩子。”

萧莫的手顿了下,声音微冷:“既然决定了重新开始,那就在这好好生活吧,过去的,都放下。”

“我已经放下了,我既然回来……”

“真的都放下了吗?”萧莫打断了沈舒云的话,他撑着下巴看沈舒云,那眼神犀利得似乎能将沈舒云穿透,“我一直在想能让你常常走神的到底是什么,是那座城市,是孩子,还是……那个人?”

沈舒云的面色沉了下来,他放下刀叉,把面前还剩了一大半的牛排盘子往前一推,不耐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萧莫不是傻子,他自然看得出沈舒云是生气了,可沈舒云的反应越是大,越是证明他说中了事实——只有被踩中痛处的人,才会恼羞成怒。不知道为什么,萧莫今天就是压不住心里那股火。

凭什么?他努力了几年,眼见沈舒云对他的态度一点点松动了,凭什么沈舒云才回去半个月,回来就又是这副茶饭不思、拒人千里的模样?那个alpha曾伤害过沈舒云,那么又凭什么让沈舒云为他神魂颠倒!

“你到底为什么那么为他着迷?为什么就是忘不掉他?为什么我就不行?”

“……我吃饱了,另外看你好像也没什么吃饭的兴致了,那今天就到这里吧,”沈舒云站起身,面色可以说得上是难看了,“我先回去了,这顿饭算我请你。”

萧莫捏紧叉子,没有回答,他怕一开口,就会说出什么没法挽回的话来,伤害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所以干脆闭嘴,将这种可能掐死在源头。

沈舒云去结了帐,然后独自离开了餐厅,把手插在裤兜里慢慢朝住所走去。新加坡不大,但他的住处离这家餐厅也不算很近,走回去大概四十分钟,他特意没有打车,就是想吹吹晚风,让乱哄哄的脑子清醒下来。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大反应,就跟被踩中尾巴的猫一样,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

走了半个小时,夜空中忽然亮了一瞬,在沈舒云还没意识到那是闪电时,接二连三的闷雷就从厚云中滚滚而来。

要下雨了。

沈舒云叹了口气,心道,这算不算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硕大的雨珠很快就砸了下来,沈舒云遮着头跑到一个便利店里,买了一罐咖啡和一把伞,站在玻璃门内看着这场倾盆大雨,他猜想这种突如其来的大雨应该很快会变小或是停下,于是打算等一会儿。

果不其然,十分钟后,雨势渐渐收小,但看起来暂时没有要停下的迹象,沈舒云把喝完的咖啡罐丢进垃圾桶,撑着伞走出去,只身走进了雨幕中,朝已经不远的家走去。

两旁的树枝微垂,被雨洗过的碧叶透着一股油亮亮的绿,在路边霓虹灯与路灯的交汇中模糊成一片油画似的绿意。雨滴打在黑伞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从伞面滚落的水滴在伞沿一连串地落下来,像是一串断线的珠子,不知道怎么回事,沈舒云突然想起宁晚戴在他手上的翡翠珠串,心头无端跳了一下。

等走到他住的那栋楼,他的鞋子已经被水浸得差不多了,脚泡在雨水中的感觉不算好,沈舒云叹了口气,正准备收伞走进那栋公寓,旁边隐约传来一句:“云哥。”

沈舒云眼皮一跳,那声透过雨幕传来的呼唤太含混,轻微到他以为这只是幻听,正准备迈步继续向前走,那熟悉的声音又响起来了:“云哥。”

这世界上,只会有一个人这样叫他,也只有一个人,能将这两个字喊得这般缱绻缠绵。

他转身,将伞缓缓抬起,对上一双满是雨气的眼。

宁晚浑身被冷雨打透了,湿漉漉的衣服黏在他的皮肤上,皮肤呈现出一种因为寒冷而僵白的颜色,但他仿若未觉,站起身擦了把脸,口气轻松得像是老友重逢的寒暄:“你这地方真不好找,害我找了两个月才找到。”

“你,你怎么……”

两人上一次见面,还是在游乐园,那姑且算得上是不欢而散了,那个下午,宁晚一直郁郁的,好像一只泄了气的气球。虽然沈舒云得到了一种类似报复的快感,但他很快也后悔了——说这些干什么呢,弄得谁心里都不愉快。

那是他离开w市之前,与宁晚见的最后一面,他本以为那就是他和宁晚之间的结局了,没想到竟然还有后续,宁晚竟然追到新加坡来了!

“你执意要走,我就只好追在你身后了,”宁晚歪头笑了一笑,眼睛弯了起来,“云哥,带我回家吧。”

恍惚间,沈舒云想起了青年伸出手臂,将他紧紧搂在怀里、护在外套下的雨天,青年的面庞与面前这张沾满冷雨的带笑面容重合,一切好像都是发生在昨天,实在是太熟悉了。

萧莫问他,为什么就是忘不掉这个人。

答案太简单了,他这辈子只有在这个人身上,尝过动心的滋味,也只在这个人身上,吃尽了所有的苦头。

怎么忘得掉?

“走吧,先跟我上去换身衣服。”沈舒云捏紧了伞柄,声音低了些,“站在这里像什么样子。”

宁晚嗯了一声,乖乖地跟在沈舒云身后,进了沈舒云现在所居住的房子。他的皮鞋早被泡透了,脱下来的时候有点费劲,脱了鞋站在地板上,一踩就是一个湿淋淋的大脚印,他突然就不敢再多走了,生怕把地板踩脏了沈舒云就会把他赶出去。

沈舒云将伞往桌子上一扔,就跑进浴室里拿了一块大浴巾出来,见宁晚还傻站在门口,冻得瑟瑟发抖,像只狼狈的流浪犬,招手叫他:“你进来呀。”

宁晚走了过去,在地板上滴了一地的水,沈舒云倒是没管这个,用浴巾披在他身上,想了想又问他:“你要不先去洗个热水澡吧,不然会感冒。”

说完沈舒云才觉得这句顺嘴的话,听起来未免也太关切了些,他几乎是立时就后悔了,但话已出口,又不能收回,只能在宁晚灼灼的目光下找个借口逃了:“我去给你找身干净衣服。”

“好。”

宁晚抱着沈舒云给他的衣服进了浴室,大概过了二十分钟,从浴室赤着上身出来了,他右手将毛巾压在头发上来回擦拭,左手提着沈舒云的那件衬衫,不好意思地说道:“云哥,这件……好像太小了,还有大点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