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蛋要奖励他当然不是因为他的段子,而是他以一当十的本事。当然,还有他表现也来的神经大条,没有一个黑,帮老大会喜欢聪明能干,各方面都比自己强的手下的。
“你谁啊?”
“我鸟蛋,鸟蛋哥!”鸟蛋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道
(一个内涵黄段子,逗大家一乐吧!)
也因为这件事情,汪新知在鸟蛋等人的眼里就成了粗鲁,可爱的代名词,几乎每一次聚会,鸟蛋都要半这件事重述一遍,往往引得哄堂大笑,就像多疑的宋江喜欢李逵,英明的李世明喜欢程咬金一样,汪新知在鸟蛋那里也越来越受重用,在跟了汪新知一年之后,就被派去了金三角的分部。无论是在这富贵坊还是在金三角分部,汪新知都是十分的谨慎小心,他有过卧底的经验,知道自己这一行是不能出任何差错的,任何一次差错,都有可能要了他的性命。
他扮演着自己的角色,按步就班,早已经得心应手了。
这一会,他像往常一样,忙完的手上的活儿,就去逛地摊,越南人好赌成性,每到秋收之后,就有大批精明的边境华人跑来越南开流动赌摊,生意还挺好,久而久之,就在街边上形成了赌摊一条街。
而汪新知就是赌摊一条街的常客,他在第一次卧底的时候老师就告诉他,在黑,社会里一定有鲜明的性格和一个坏的爱好,鲜明的性格能让别人将你定性为什么样的人,这样一来,即使发生了什么事,别人也会下意识地就认为,像汪新知这样的性格,根本做不出来这样的事情。一个坏的爱好,可以是赌,是嫖,是喜欢打架,一般来说,一个人有了一样爱好时,就对别的事情没有什么追求了,因为精力是有限的!
汪新知逢赌必上,同时,在这三教九流的汇聚之地,也是他与线人接头的地方。
不过,这一次去赌摊一条街,却不是为了见线人,而是赌博,他培养起来的这个爱好,也成了他发泄情绪的一种方式,就在一个小时以前,他亲眼见到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被付不起毒资的父母抵给了毒贩,就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毒贩强上了,却没有办法阻止,只能借赌消愁,他一边赌一边在想着那个女孩的未来,事实上,除了卖肉偿债,不会有第二种可能了。
一心二用,怎么可能不亏呢,很快地,他就将今天带来的钱输了个精光了。
不过他丝毫也没有在意, 钱来的容易,失去时自然也不觉得可惜,他骂骂咧咧着开始往回走,从喧闹的赌场出来的时候,他的脑海中灵光一闪:“我为什么不将那女孩买下来呢?”
“我完全可以将她买下来的,只要花些钱,就能够让她幸免于难!”他一边往回走一边计划着,他当然不能以好人的姿态出现,一个烂赌鬼加毒贩子,怎么可能是好人呢?因此,即使是帮那女孩,也只能以坏人的姿态出现。
汪新知准备对毒贩说自己想娶个老婆,而那女孩不错,又漂亮,又嫩,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还可以撒个谎,说她跟他们以前班主任的女儿长得很像,说她跟他初恋情人的女儿长得有些像来增加可信度。
“造孽啊!”汪新知心道“我女儿也不过才比她少一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