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2 / 2)

——啊!不是吧?又来。老天爷,人家真心不想再当离魂倩女了,您就不能让人家继续当普通人吗?

虽然满心呜呼哀哉地抵触着这一超自然现象再度发生在自己身上,可是池清清却没有办法结束这种异象,只能被动地继续“当”流浪狗,漫无目的地在街头四处乱走。

灵魂附在狗狗的身体里,池清清才真切理解了什么叫“耳听八方”。犬类超广的听觉范围让她可以清晰听见来自四面八方的声音,汽车声、脚步声、话语声……声声入耳,各式各样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吵得她简直要受不了。顿时感觉做一只狗其实很痛苦,耳朵永远别想清静。

除了超发达的听觉带来的嘈杂吵闹外,超发达的嗅觉也变成了一种折磨。“池金毛”能闻到各种各样强烈刺鼻的味道,譬如汽车的尾气味;女人们的脂粉味;男人们的汗腥味;垃圾筒里散发的馊臭味……各种味道混杂在一起,就像毒气一样薰得她别提多难受了。

“池金毛”赶紧跑,想离开大街找一个更安静的地方呆一会。可是经过一个垃圾筒里,她忽然从臭烘烘的垃圾中嗅到一丝特别的香味。那丝香味引诱着她跑过去查看,骇然发现吸引她的东西居然是一张沾着婴儿粪便的尿不湿。

自己居然会觉得一张沾了屎的尿不湿香气扑鼻,而且还有一种想要去舔食的强烈*。这让“池金毛”差一点没吓死:oh,mygod!不是吧?我居然想吃-屎——哦,no,不是我想吃-屎,而是狗想吃-屎。对了,狗是爱吃-屎的动物。可我不是啊!我是人!不行,赶紧走,马上走。池清清,屎绝对不能吃,你一定要顶住诱惑啊!

“池金毛”运用强大的意志力驱使自己逃离了那个垃圾筒,跑得要多快就多快。慌慌张张中,她跑进了一条小巷。巷子两边都是商住楼,一楼二楼三楼有餐厅有酒吧有ktv,四楼以上都是住户,她可以清楚地听见楼房里所有发出的声音,笑声、哭声、歌声、谈话声、吵架声……无数的声音波长汇在一起,像一*海浪涌入她耳中。

“池金毛”加快脚步想要穿过巷子,远离一切噪声。即将到达巷口时,她灵敏的耳朵却忽然捕捉到了一句低沉轻细却阴恻恻的话——我要杀了他!

从商住楼传来的所有声音虽然嘈嘈杂杂混在一起,但犬类的耳朵却有17种随意肌,让它们可以调整耳朵的方向,从而捕捉不同声音的方位,分辨不同的声音。

一听到那句阴恻恻的话,“池金毛”的两只狗耳朵本能地立刻竖起来,调整接收方位,继续捕捉那个声音。她很快就再次听到了同样的男人声音,从三楼一家ktv的某个房间里传过来,好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今晚一定要杀了他。”

那个满是怨毒、仇恨之极的声音,斩钉截铁地说着要杀人的话语时,听者绝对不会觉得只是在开玩笑。事实上,“池金毛”一听就直觉地认定要出事了。

从睡梦中悚然惊醒后,池清清下意识地抓过手机察看时间,发现时钟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

一边回忆着刚才魂游街头的所见所闻,她一边惊悸不已地抚着自己的胸口想:天啊,不会那么巧又让我碰上凶杀案了吧?不对,那人还没开始动手呢,也许还来得及阻止。

池清清马上给雷霆打了一个电话,也不管现在是什么时间,毕竟人命关天,救人要紧。

虽然是凌晨时分,但雷霆并没有躺在床上睡觉,而是在某个居民区出现场办案子。半小时前,有不法分子潜入该小区入室盗窃,被屋主发现后还用匕首捅伤人跑了。接到报警后,马啸和雷霆一起出现场搭档办案。

池清清的电话响起时,雷霆刚和警犬训导员小李一起领着警犬闪电抓住了犯罪嫌疑人。他们在案发现场勘查中发现了一枚嫌犯的脚印,提取了该足迹气味后,小李立刻指挥闪电以此为嗅源进行追踪。而闪电也不负众望,它一路东嗅西嗅地追出小区后,直扑小区附近一个灯火通明的大排档,在一个神色仓皇的年轻人身边蹲下来。

警犬接受的训练,就是找到与嗅源一致的目标时就在目标旁边就地蹲下。以这种方式告知警察此人或此物可疑,而不是扑上前撕咬一气破坏证据。

看着警察带着狼狗追来了,年轻人无比崩溃地不打自招:“我……就是想偷一点钱求财,真没想要伤人啊!”

年轻人是一个惯盗,经常深夜潜入民宅盗窃财物,来无影去踪。这一晚,他却不小心惊醒了屋主,惊慌失措中他捅伤了人就跑。逃跑过程中,他不小心崴伤了脚没法再继续逃。便强自镇定地在附近一家大排档坐下来,想要冒充吃宵夜的顾客蒙混过关。谁知却被闪电嗅出了真面目。

盗窃伤人案这么快就破了,雷霆还来不及高兴就接到池清清打来的电话,声称听到有人在咬牙切齿地声称当晚要杀人。他已经很了解这个女孩子所拥有的特殊技能,也相信她听到的话不会有错,马上把这个消息汇报给了马啸。

池清清再次展现超自然能力,凭借狗的听力捕捉到一家ktv里有人在满怀怨毒地发誓今晚要杀人。虽然不明身份的男子只是说自己想要杀人,还没有真正动手,但是事态显然很严重了。为防万一,马啸和雷霆决定立即赶去那家ktv查看情况。

马啸和雷霆赶到那家名为凯旋门的ktv时,发现有一辆120急救车停在大门口。他们情知不妙,一进ktv就掏出证件询问工作人员发生了什么事。一位经理告诉他们某包厢有位男顾客好像食物中毒了,恶心、呕吐、抽搐昏迷,所以才召来了救护车。

一听果然出了事,两名刑警立刻冲进出事包厢。那时,医护人员正在努力救治一名脸色乌黑、口吐白沫、全身抽搐的年轻男子。

马啸俯下身询问:“我是警察,他怎么了?”

“像是中了毒,要马上送医院抢救。”

医护人员匆忙地抬走出事男子后,马啸朝着满包厢表情惊骇的人举起证件宣布:“我们是警察,鉴于这间包厢刚才发生了中毒事件,所有在场的人暂时都不准离开,务必留下配合警方调查。谢谢合作。”

当晚,雷霆和马啸在出事的凯旋门ktv熬了整整一个通宵。赶来支援他们的其他警员也不例外,全部都跟着熬得两眼通红。

出事那间包厢是凯旋门ktv最大的一间,可以容纳近三十名客人,早早的就被预订用来开单身派对。派对主人是二十六岁的男青年高明辉,本市人,父母都是银行高管,他大学毕业后也顺理成章地进了银行工作。受害者廖晨是高明辉的大学同学,外省人,现在s市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当销售员。

高明辉明天即将与未婚妻举行婚礼,这晚的单身派对是婚礼前夕的最后狂欢。他邀请了高中时就一起踢球的一群哥们,还有大学时结交的一帮好友,以及在工作单位认识的一批交情关系不错的同事,共计二十四个大男人。大家先去了餐厅吃饭,再转战到这家ktv准备玩个痛快。没想到最后却会出了人命——廖晨送进医院两个小时后,因抢救无效身亡。

廖晨的死,让包厢里剩余的二十三个男人都成了嫌犯,全部要接受警方的盘问。这工作量可不小,警察们光是一个个给他们做笔录就耗了一通宵。

鉴证科的人也不轻松,现场勘查几乎没累死他们。因为现场被破坏得太厉害,二十多个男人聚在一个大包厢里开派对,指纹脚印乱糟糟的满屋子都是,忙活整整一宿也没发现多少有用的线索。

技术人员唯一有价值的发现就是在地毯上找到一枚已经被踩扁的空胶囊,胶囊内部还沾着一层白色粉末。马啸初步估计这是凶手用来藏毒的胶囊。事后果然证明他的猜测是正确的,那层白色粉末最终被证实是剧毒的毒-鼠-强。

毒-鼠-强的化学名称为“四亚甲基二砜四胺”,呈白色粉末状,无臭无味,毒性强,5毫克的毒-鼠-强就能把人毒死。毒性是砒-霜的16倍,氰-化-钾的100倍。

第十四章 天啊真的又死人了

鉴证科收集了案发现场所有的饮料酒水样本,逐一化验检查后,发现有半罐喝过的蓝带啤酒被掺入了毒-鼠-强。

廖晨显然就是因为喝了这罐啤酒被毒死的,而凶手肯定就是当晚在场的人。可是啤酒罐上找到的指纹太多了,有廖晨,高明辉、服务员以及其他好几位在场男士的指纹。因为服务员把啤酒送进包厢后,大家彼此之间互递过酒罐。而那枚装了毒-药的空胶囊上则采集不到完整的指纹,掉在地毯上被人踩来踩去时磨损掉了。

为了找出下毒的凶手是谁,警方一个个仔细排查在场的所有人。二十来个应邀来出席单身派对的男人都被反复盘问,姓名年龄职业籍贯以及个人经历全部被彻查了一遍。

高明辉是派对主人,廖晨是他邀请的客人,马啸和雷霆自然第一个就找他做笔录。这位准新郎显然很受惊吓,脸色煞白得几乎和死人一样。好半天都没办法流利地说完一句话,声音也哆哆嗦嗦的。

按高明辉的说法,廖晨是个温和内向的青年,从不惹事生非。无论是以前在大学校园还是现在在工作单位,都没有和任何人结过仇怨。他俩共同的另外几名大学同学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当晚出席派对的人虽然共计二十四人,但警方调查的重点是其中七名与廖晨有同学关系的人。因为高明辉的高中同学与单位同事压根就不认识廖晨,没理由要毒死他。除非天生杀人狂,否则没人会无缘无故去杀害一个素不相识的人。

在场的七名同学在接受警方盘问的过程中,全部异口同声地否认自己和廖晨有过什么过节,更没人承认自己想要杀死廖晨。其中一个名叫许哲的人还这么说:“如果我们当中有谁跟廖晨结了那么大的梁子,明辉压根就不会邀请双方同时到场。否则party的气氛肯定好不了,那样多没劲啊!是吧?”

话虽如此,但马啸和雷霆还是坚信凶手应该就是七位同学当中的一员。至于具体是哪一位,他们也相信很快就把他给揪出来。因为他们有秘密武器在手。

次日清晨,一夜没睡的雷霆开车去金陵小区找池清清,打算把她接去刑警队协助破案。

因为池清清听过那个凶手的声音,可以通过听取所有在场嫌犯的口供录音把他找出来。雷霆出发前和她通了电话,当她听说ktv当晚果然发生了毒杀案,需要她前往协助调查时,在话筒那端倒抽一口冷气。

“天啊!真的又死人了!我……怎么感觉自己像是变成了凶案的接收天台,老是遇上这种可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