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风萧瑟,连战马都不愿意赶路,磨磨蹭蹭慢的要命。
“把坐骑换成谢尔曼战熊吧?这个速度也太慢了。”唐顿朝着手上呵了一口气,尽管带着皮质手套,可是依旧冻的手指僵硬。
“你想死,就尽管换。”荷玛呵斥,年轻的冒险者就是这样,在没有吃过亏以前,对前辈的警告总是不以为然。
“我就是抱怨一下而已。”唐顿放弃了,他知道荷玛是为自己好。
“一头谢尔曼战熊足足价值好几千万金币,你觉得在这种人迹罕至的野外,那些路过的冒险者会不会对你起歹心?要是宰了你,人家连秘境都不用去了,直接回家一卖战熊,安安逸逸过一辈子了。”
其实不用荷玛解释,唐顿一路行来,见过的抢劫案不下二十起。
勃朗宁公国在绝境长城之下,越往北走,人口越少,地广人稀的无话可说,走半天都看不到几个镇子,这简直是犯罪的天然土壤,等到治安队赶来,遇害者的尸体都冻成冰棍了。
“嘿,少年,要一起吗?”
一个十八人的冒险队伍看到了唐顿,朝着他打了一个招呼。
在这种路段上行走,冒险者们一般为了避免应付抢劫,都会选择抱团行动。
“不必了。”
唐顿十几天前出门的时候,特地去马场买了一匹耐力十足的纯血马,非常适合在苦寒地带长途赶路,为的就是保证速度,要是和这些人一起,那就太慢了。
握紧马鞭,唐顿抽了几下马臀,想要尽快远离这群人,谁知道他们会不会见财起意,谋夺自己的马匹。
“啧啧,战马不错,就是他的胆子太小了。”
“也不知道是哪个贵族家的子弟,一个人跑出来,简直不知死活。”
“警惕心是不错,看来有人专门教过他呀!”
冒险者们七嘴八舌的说了几句,又赶紧闭上了嘴巴,北风实在太冷了,吹的牙齿和舌头都疼。
“在秘境中,危险的并不仅仅是那些凶狠的魔兽和地域,还有来自冒险者的敌意,单独进入秘境的家伙,十有八九会死在里面,不组队,简直是明摆着对方来杀自己,在这种没有法律约束的地方,实力成为了生存的唯一标准。”荷玛继续科普常识,“所以到了勃朗宁公国,你要第一时间加入一个冒险队。”
“没必要吧,我有杰克逊呀!”唐顿不解,“人多,发财了以后,分的人越多呀?”
“短视!前期的探险根本没有多少发财的机会,早被前几波冒险者采光了,你要做的是尽可能多的收集资料、熟悉一切,人越多,效率越快,而且还能降低你被袭击的几率。”荷玛告诫“有经验的冒险团,根本不会一进入秘境就着急去别人未涉足的区域冒险,他们都是先熟悉环境,永远记住一句话,拿到手的情报越多,你生存的几率就越大。”
有人陪着聊天,独行也不是很枯燥了,唐顿虚心的接受着教导,不过这种静逸很快就被打断了。
一个由六辆马车组成的小车队被堵在了路上,二十几个悍匪正围着马车转悠,不停地用弯刀砍着车厢。
劫匪们的口哨声和肆无忌惮的笑声让车队中的女人们尖叫不断,恍如世界末日。
“都别出马车,交给我来应付!”一个大概二十三、四岁的御姐正站在车顶上,朝着车队喊叫,至于她面前,则站了很多盗匪,正用恶狼看着羔羊一样的目光盯着她,恨不得立刻把她剥光。
“头儿,这个女人可真高呀!”
劫匪们看着女人被紧身皮裤包裹的大长腿,口水都流出来了。
“头儿,又来一个旅人!”负责放哨的劫匪报告。
“还等什么?快去几个人抓住他。”
团长担心唐顿跑掉了,可是话刚说完,就看到对方挥舞马鞭,加速冲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