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巴贡花费重金找了一个预言大师,精挑细选的订下了一个吉日,接着通告全城市民,即便是天大的重要事情也必须放下,在上午八点之前,全部上街恭迎唐顿大驾。
尽管早有告示通知全城,新登基的国王是大王子哈姆雷特那个烂好人,唐顿只拿到了一个国王之手的职位,但是市民们都知道,真正掌控德兰克福的是唐顿,所以全都慎重对待,早早的走上了大街,他们可不想因为这点小事得罪他。
现在的唐顿,可是一言便能决数万人生死!
“你找什么预言大师呀,我就能代劳!”
西城门外,一帮嫡系重臣已经恭候多时了,闲着无聊,就开始扯淡,血槌听说阿巴贡花了很多金币,心疼的想吐血。
“人家预言,好歹披着黑色斗篷,准备着一颗昂贵的水晶球,你呢?就拿几节不知道什么魔兽的骨头随便往地上一丢,你糊弄亡灵呢?”
阿巴贡翻了一个白眼白眼,血槌就没明白,预言的日子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好兆头。
“可是我的水平高呀!”
血槌不服气。
“省省吧,你现在好歹也是贵族了,挂着伯爵头衔,还有一块封地,别这么小家子气好不好?”
看着血槌依旧是一身脏了吧唧的萨满皮袍,阿巴贡真想把他踢出队列,简直太给主人丢脸了。
“进城吧!”
唐顿掏出怀表看了看,已经过了约定时间,只能下令。
做邮差的时候,唐顿有很多朋友,不过以他们的身份,是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贵族中,他只认识茜茜,他去了信件,公主也说会来,不过看来被什么事情绊住了脚步。
这是荣耀的时刻,唐顿很想和妹妹伊莲一起分享,不过时间太短了,她没法赶回来,他有想过派沙罗曼达去接她,不过圣罗兰可是九大帝国之一,一旦飞行超兽进入空域,立刻就会遭到攻击。
“别想了,以后有的是机会,比如国王祭典什么的!”
安德莉娅安慰唐顿,看着那张年轻的过分的脸庞,不由的感慨万千,一年多前,他还是个乡下来的土包子,看到酒馆中穿着暴~露的舞娘跳舞都脸红,而现在,他已经是德兰克福至高无上的王了!
“出发!”
狗腿子的杰克逊抢了阿巴贡的话头,吐气扬声,大吼出声。
呜呜呜!
低沉浑厚的牛角号角声响起,随即一颗颗魔法礼花升上了天空,炸开成绚丽的烟花。
“全体注意,前进!”
阿诺骑在战马上,拔出军刀,朝着前方一挥。
野蛮人士兵组成的方阵在长官的口号下开始踏步,接着前进,发出了整齐的脚步声。
唐顿是个年轻人,也有虚荣心,这次高调进驻王都,除了享受身为征服者的荣耀,也是为了宣示武力,震慑一切屑小。
作为唐顿最忠诚的部下,勇敢的野蛮人兵团有资格走在第一阵列,享受市民的瞩目和欢呼。
通向王宫的主干道上,人山人海,嘈杂不断,可是当野蛮人的身影出现在视野中的时候,人群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一个个身高普遍超过二米的壮汉,就那么龙行虎步的走了过来,他们肌肉虬结,蕴含满了力量,全都戴着断了一个角的牛角头盔,那是野蛮人的风俗,是从父辈手中继承来的。
“为什么这些家伙都穿着皮裙?”
“那是他们的习俗,不过这些家伙好可怕呀,身上全都是伤痕!”
“太恐怖了,就像一个个暴徒,吓的我都不敢呼吸了。”
等野蛮人兵团走过,市民们才敢小声的议论,这些战士没有穿戴勇士套装,而是打包后,背在了背上。
皮裙、战斧,裸~露在外的双腿和胸膛,上面的伤痕就是他们的勋章,他们从不吝啬展现自己的勇武!
“会不会让人太粗狂了?”
阿巴贡询问,其实他是不同意野蛮人这么干的,不过主人同意了。
“无所谓!”
唐顿明白,野蛮人离开主流世界太久,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融入,想得到认可,其实这身装扮,反而是最正式的着装,代表他们对这场盛宴的重视。
走在第二阵列的是一个千人食尸鬼方阵,杰由克逊带队,它昂首挺胸,恨不得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身上。
这些都是唐顿回地下城征招的,以它权杖阶的实力,控制这种数量的食尸鬼完全没问题,经过死亡礼赞加持后,虽说每一个爆炸都是屠龙阶的威力,但是架不住数量够多,堆也堆死敌人了。
市民们没有议论,因为之后跟来的就是憎恶兵团,尽管人数不多,只有几百,也没有任何铠甲,只拿着一柄粗大的原木狼牙棒,但是依旧让众人不寒而栗。
没办法,这些名为战争机器的不死憎恶太巨大、太丑陋了,夸张的身躯上,布满了缝合线,针脚像蜈蚣一样扭曲着,极具视觉压迫力。
很快就没人注意它们了,因为克虏伯走上了大街,胯下熔岩蜥蜴,身上地狱火铠甲,将他们衬托的威猛如涛,尤其是一对对红色的瞳孔,就像随时迸发的火山一样,充满了热情。
作为熔岩秘境的土著,克虏伯哪见过这么热闹的场景,看着街道两侧密密麻麻的人群,都有些局促不安,于是一个个都紧绷着脸,深怕出丑,不过这反而让他们更加具有威压。
“居然是红色的皮肤耶,好罕见!”
“听说那是克虏伯巨人,上古泰坦巨人的一支,他们进入战斗姿态后,有近百米高,连超兽都能斩杀!”
“他们是熔岩秘境的土著,被唐顿大人的魅力折服,宣誓效忠,他们的锻造工艺非常杰出,比矮人还要优秀。”
一些新贵族的家臣说着知道的消息,显示着自己的与众不同,一旦有人问起从哪听说的,就汇报上主人的名字,然后便会引起一连串的羡慕。
唐顿的胜利,也让一大票新贵窜起,勿容置疑,他们将成为新的权力阶层。
哒哒!哒哒!
铁蹄蹬踏着大理石地板,发出了清脆的声响,市民们全都安静了下来,转头张望,一支黑铠黑甲的骑兵团彷如一柄利剑,直接刺入了视野,让人的眼球都有些生疼。
死亡骑士骑兵团经过长街,比起其他兵团,他们要冷静多了,不光是死过一次,还因为他们的前身是雪漫帝国的圣雪隼的骑士团,在整个大陆中排名前五十,这种游街,他们已经经过了太多次了。
不用罗西基交代,他们已经知道怎么办了,将骑士风采展现的淋漓尽致。
“好帅呀!”
有少女发花痴,小声叫了出来。
罗西基单手将头盔夹在腰间,骑在马上,整个人笔直的就像一柄标枪,他的银色长发微微卷曲,随着清凉的夏风飘荡,当真是一个英俊的美男子。
为了掩饰死亡一族特有的苍白脸色,他今天稍稍的傅了一些粉底,作为王子,如何经营形象,罗西基可是非常明白的。
轮到精锐,死亡骑士绝对首屈一指,那股自信和强大的气势让躲在暗中观察的各势力的间谍们倒抽凉气,这支兵团,在同等数量下,绝对打遍各个三流国家的骑兵无敌手。
市民们还没有从死亡骑士的震撼中回过神来,就感觉到地板在震动,下意识的抬头,便看到了一队全身包裹在重装铠甲的重骑兵出现。
“我帝波罗,这么巨大的坐骑也都武装着铠甲,这得花多少金币?”
“这是黑铁矮人,他们胯下的是铁脊磐龙,听说在地底的时候,一直和红龙之王的军团作战,非常强悍。”
不用人介绍,众人也知道这支重骑兵战斗力爆表,看看他们的武装,除了重甲,背上是风车一样巨大的战斧,腰间挂着破城槌,他们的武装带上挂满了短柄飞斧,这一套装备下来,重量绝对不下一千磅,单是能穿起来,就足以证明他们的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