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姐也看到了墙外浮雕上的鞋印。
p姐又惊又急:“那丫头是疯了吗?她人生地不熟,又是大晚上,她知不知道外面有多危险?而且这是顶楼,她怎么胆子这么大,谁给她的勇气?……”
“——她当然有勇气。”程杏飞打断她,低声喃喃,“别忘了她是谁。花昭公主连殉国的勇气都有,二十八楼又算得了什么?”
……
花昭尚不知道,她居然从程杏飞口中得到了那么高的评价。
这时的她正孤零零地走在月光下。
她凭借着一股冲动从程杏飞家中逃离,可当她真逃出来后,又说不清自己想去何处。
她就是……她就是不想在那间屋子里呆着了!
她不想玩什么游戏,也不想上什么课,不想睡那样柔软的大床,也不想吹凉凉的空调。
她不属于这里,她只想……回到她来的地方。
可这是不可能的。
她不知道她为什么穿越了千年;正如她不知道,为什么在黎安口中,她的国家、她的父皇居然会如此不堪。
——这不是真的!
她的父皇文采斐然,喜欢弹琴作诗,一幅墨宝价值连城,朝廷所有官员都竞相称赞。
她的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甚至与边陲异族都有往来,还有船队下南洋,带回各种奇珍异宝。
她记得,她全记得。
但是,她也同样记得——
她扮做男装出宫游玩时,城里歌舞声平、纸醉金迷,城外饿殍遍地、民不聊生;她去御书房找父皇赏花,见到几位大臣以死进谏,控诉国力亏空,徭役过重;她身边的小太监哭哭啼啼,说因为灾荒全家尽亡,他自愿净身卖入宫中……
曾经的花昭以为自己不会在意这些细碎的小事,但最终,是这些细碎的小事堆砌在一起,驱使她登上城墙,以身殉国。
她的脑海里不停地回荡着黎安的话,浑浑噩噩走在深夜的马路上。
虽然是凌晨时分,但夜市依旧人声鼎沸。
花朝有严格的宵禁文化,这里有繁荣的地摊文化。
熙熙攘攘的路人挤在一起,路两旁被各式各样的小推车挤满,花昭被人流推搡进夜市里,一双眼睛都不够用了!
幸亏她出门时戴了一顶棒球帽,帽檐遮住了脸,否则夜市里的人就要发现——最近最当红的流量小花“程杏飞”就在他们身边。
她穿来这里快半个月了,日日困在程杏飞家里,哪见过这么热闹的地方!
琳琅满目的小商品堆满摊位,便宜的衣服裤子,花哨的头绳耳钉,数不尽的小吃……只有花昭想不到的,没有她找不到的!
再看走在夜市当中的人,无论男女都衣着清凉。加班归来的白领小姐穿着西装裙、踩着细细的高跟鞋,昼夜颠倒的程序员大哥踩着人字拖、穿着跨栏背心……没有什么男女大防,无需循规蹈矩!
——这早已不是花朝,这早已不是那个消失在历史洪流里的国家了。
花昭被人流裹挟着,直面这一千年的变化。
她从街头走到巷尾,看得很多很多,走得很慢很慢。
黎安觉得她蠢蠢的,连英文字母都背不会,其实花昭的小聪明可多了。她听摊主和客人的交谈,很快就搞清楚了货币的使用方法。
粉色的是一百元,可以在夜市上买四件t恤。
绿色的是五十元,可以买一条吊带连衣裙。
黄色的是二十元,价值一对亮晶晶的耳环。
十块钱是一份菜夹馍再来个卤蛋;五块钱是炸臭豆腐不要洋葱香菜;一块钱有点少,只能买一串烤面筋;五毛钱勉强来一包辣条……咦奇怪,怎么越说越饿了。
花昭摸摸肚子,这才想起来,她好像出逃前没吃晚饭。
就在她发愁要去哪里解决温饱问题时,耳畔忽然传来一道惊喜的女声——“快看,是花昭公主!”
花昭吓了一跳,还以为被人发现了。
谁想到,那个说话的女孩子居然看都没看她一眼,正兴奋地和闺蜜聊天。
她们驻足在一家沙县小吃前。
小吃店店面不大,只有六张桌子,墙上挂着一个电视,正播放着如今最火的电视剧《花昭公主》。
女孩兴奋地拉住闺蜜:“咱们夜宵就吃沙县小吃吧。”
闺蜜无奈地翻个白眼:“姑奶奶,这条街上这么多可以吃的,干嘛非要吃沙县?就因为他家有电视机在放《花昭公主》?你不是都看完了吗?”
“这么好看的电视剧,是值得多刷几次的!”女孩振振有词,硬是把闺蜜拖进了沙县小吃。
她们手挽手走进小吃店,并没有注意到与她们擦肩而过的花昭。
经过一个星期的恶补,花昭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会被电视里的小人吓到吱哇乱叫的土包子了!她现在知道什么叫电视,也知道什么叫电视剧——就是一群戏子聚在一起演戏,然后用一种叫“摄像机”的东西拍下来,就可以在电视上播放了。
可是……《花昭公主》?
居然有一部电视剧,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花昭十分好奇,她实在太想看看这部电视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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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殿下:呜呜呜呜我国家灭亡了,我父皇被杀了,我好难过……咦,这个小吃好像很好吃,那条裙子很好看,居然还有电视剧以我的名字命名,让我康康!!
小朋友太容易被转移注意力了orz
——
照旧一百小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