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七章:判决(1 / 2)

穿入聊斋 南朝陈 1788 字 1个月前

“大人,我招了……”

苍白软弱的话语,出自毛大的嘴巴。

这一声出,令得周围的声息瞬间沉默,便是许知府,都有片刻的失神,直到一旁师爷扯了扯他袖子,才让他回过神来。

微微吐了口气:“毛大,是你杀的卞家员外?”

到了此时此刻,再没有抵赖的余地,于是毛大一五一十就将捡到绣花鞋,然后冒名萧寒枫,在夜间潜入卞家,企图求欢,不料惊动了卞家员外,双方发生争执,乃至于将卞员外错手杀了的过程全部说了出来。

丝丝入扣,再无半点疑窦。

他也是色胆横生,拿到绣花鞋后,心想着只要骗取胭脂开了窗户,闯进去就能将那美人儿扑倒,行那好事。

毛大甚至还幻想过,只要霸王硬上弓,夺取了胭脂的清白之身,或有机会当上卞家的乘龙快婿呢。

这并非异想天开。

卞家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又被他毛大弄了,说不定直接一步到位,珠胎暗结什么的。到那时候,家丑不可外扬,卞员外的选择不会太多。

只可惜,如今一切都成为泡影。

很快,师爷便写好供词,拿给毛大画押,按手印。随即有衙役上前,给毛大戴上枷锁铁链,准备押解回衙门——“许青天!许青天!”

百姓欢呼雷动,热情洋溢。他们心里此时又在想:那萧寒枫乃是明华书院的生员,秀才出身,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可能是凶手呢?果然案情别有乾坤,真凶另有其人……“事后诸葛亮”的念头一旦萌生,就不会再压抑下去,最后汇合在一起,由衷歌颂起许知府来。

——百姓千万,所求不过安居乐业,所望不过头上有青天。

如此而已。

许梦泽当江州知府多年,固然判案武断,颇有些刚愎自用,但还是比较公正的,在民众中有一定的名望。

现在,这名望瞬间达到了顶点。

巨大的声望值来得让许梦泽没有多少心理准备,故而面对潮水般的歌颂,他的神色还是有点僵硬的。

百姓欢呼着,可心底仍然有疑问:那写在毛大背上的字到底是怎么回事?莫非是知府大人故意设下的局,那毛大做贼心虚,才不打自招?正应了老话:攻心为上!

然而许知府和顾学政等人都是疑窦丛生,可当他们要寻找那唯一可能知道真相的陈剑臣时,却发现陈剑臣不知什么时候离去了。

这算不算事了拂衣去?

或者,应该不算吧。然而下面的事情,真不需要他做什么了。

毛大锒铛下狱,被送进了死囚房;而萧寒枫自然是当堂无罪释放,许知府在判词中,有“蝴蝶过墙,隔窗有耳;假中之假以生,冤外之冤谁信”之言,颇有感触。至于胭脂和萧寒枫之间的瓜葛,能有没有发展,就需要看他们的造化缘分了。

判决完毕,退堂,人潮散去。

后院,许梦泽和顾惜朝对面而视,良久无言。在这件事情的过程中,他们或多或少地让陈剑臣便宜行事,其中不免怀着私心,甚至说“不怀好意”亦不为过,但最后结果却让两人大跌眼镜,回想起来,整个过程中陈剑臣所表现出的信心,沉稳,担当,无不令人刮目相看。

此子,真如横渠先生所说的非池中物……又想到写在毛大背上那诡秘而且难以解释的两个字,更让陈剑臣身上蒙上了一层神秘感。

这神秘感,使得顾学政和许知府都感到不舒服,他们不甘心接受这么一个玄之又玄的事情结果,然而又放不下身段去问。况且,就算问,那答案恐怕也不如人意。

或许,保持现状倒是个好选择。

城隍庙许知府判案,影响极大,很快就传遍全城,热论的中心,自是许青天。和陈剑臣没有多少关系,事实上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他的存在。

在替萧寒枫洗霉气的宴席中,王复等三人都眼巴巴地看着陈剑臣,希望能从他嘴巴里得到一个答案。

陈剑臣微笑道:“你们该去问知府大人。”

当然,以他们的身份地位,是不可能敢去问许梦泽的。

于是,整件事便没有了答案。

事件本身所笼罩住的神明色彩,反而更能让人所津津乐道,经久不衰。与此同时,还带旺了城隍庙的香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