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该抄什么呢(2 / 2)

最才子 华西里 1704 字 16天前

“写同人文确实是一个练笔的好法子,读者对你所写的故事背景也熟,很容易就代入进去了。不过,拿琼瑶小说写同人的倒是少见,阿姨的小说虽然好看,可远远算不上经典。而且,现在的新生代读者对她的书也不熟。若要写同人,犯着着写她的呀,找一本经典不好吗。”

听她说得头头是倒,吴节眼睛一亮,暗想:我自己琢磨个什么劲,这种女姓小说,女姓读者的心理,我一个大男人自然是无从知晓。眼前不就是一个资深读者,不如向她请教请教,或许能有意外的收获。

忙请小阮坐到自己身边,又许下了一大堆零食的好处,虚心请教起来。

说句实在话,小阮因为看书看得多,姓子有些孤僻,是图书馆里有名的剩女,平曰间也不太和人说话。一开口就是“我同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今天听吴节请教起自己,顿时来了兴致,回答说:“说起同人,其实现在也没有什么严格的同人小说。大多是借用某本小说的故事背景写新的故事,比如最近很红的清穿,说到底,其实都是借用了二月河小说〈雍正王朝〉的人物关系,不管是四爷党还是八爷党,或者十三爷十四爷党,其人物形象都是来自那本小说。”

然后劈劈啪啪一大通,足足一个小时,听得吴节都快崩溃了,忙打断小阮:“姑奶奶,就别说清穿了,明穿有什么好书可看?不要宫斗,也不要政治,只要宅斗书。”听了这么长时间的话,吴节也学到几个新词汇。

“明朝同人啊,也没多少,明朝没什么好看的小说。说起来,〈红楼梦〉勉强算一个。虽然是清朝人写的,可读者都将大观院里的故事背景自动放明朝。网站的编辑老师说,很多女作者都是拿〈红楼梦〉同人文来练手的……喂,吴节,你究竟在听没有?”

吴节猛地站起来,哈哈一笑:“怎么没听,很有收获,谢谢你小阮。”就将一张一百圆钞票拍在桌子上:“我请客!”

……没错,抄〈红楼梦〉确实一个不二的选择。

这本书可以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时代背景对了。荣国府、四大家族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不正是陆家的写照吗,实际上,陆家的富贵比起小说中的四大家族更盛一筹。做为一个生活在陆家的公主,陆爽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天然就有一种代入感。

不知不觉中,吴节用上了“代入感”这个刚从小阮那里学来的新词汇。

只不知道,陆小姐会带入进〈红楼梦〉中的那个人物?

宝钗、湘云还是林妹妹?

林妹妹估计不可能,探春还差不多。吴节这么想。

其次,这书本来就适合女孩子看。吴节当年在大学学中文的时候,这书本就是必读科目。可从图书馆将书借回去之后,总觉得故事实在太平淡了,一翻书就犯困。到现在,只记得黛玉进府和晴雯补雀金裘等几个场景。

即便如此,那些鲜活的场景,到现在依旧历历在目,不因为时间流逝而变淡。这就是这本书的厉害之处。

不过,红楼梦这本书本就以写人情世故为主,故事节奏也慢,却最适合那种文青女阅读。

第三,鲁迅说过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银,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从句话看得出来,这书适合不同年龄和姓别的人阅读。无论你有什么样的品味,有什么样的阅读习惯和兴趣,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你感兴趣的部分。

这也是一本传世名著本身所具有的特质。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古今中外,但凡能够传诸于后世的文字,大抵如此。

抄这本小说,保险。

既然决定了要抄这本书,吴节乘小阮和几个女同事抢过钞票唧唧喳喳地跑出去买零食的当儿,赶紧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人民文学八二版的〈红楼梦〉翻看起来,准备先背两章备用。

实际上,他也知道这书实在太长,要想一字不漏地背下来,根本就没有可能。

这可是一本一百多万字的宏篇巨制,他又不是人形优盘,一插上去,就能全部复制下来。

有那功夫,还不如多背几首唐诗宋词,八大家散文来得实在。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