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要求下,专案组提前召开专案会议。这种不按规定召开的专案会议,通常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调整侦查部署。
当我宣布完我们的发现,确定凶手在杀郑巧慧的那天夜晚穿的是红色雨衣时,会议室里发出了一阵嘘声。
“我们都正在努力做调查,”一个侦查员说,“把我们叫回来说的就是这个?有用吗?下雨天,有多少人穿红色雨衣知道吗?我们英城城区就有将近两百万人口,难道要一件一件地找红雨衣?这不是拿我们侦查部门开涮吗?”
面对侦查员的奚落,我沉吟了一下,说:“大家请看这张图片。现场发现了多枚这种形态的鞋印。虽然发现的时候死者已经死亡一周,但这些鞋印留下的足迹是已经干涸了的、淡黄色的泥土。”
我见侦查员们依旧不服气地昂着头,点燃了一根烟,接着说道:“这样的足迹形态,说明凶手在进入现场的时候鞋子上沾满了稀泥,所谓稀泥,是指泥巴和水的混合物。”
“下雨天,这很正常。”侦查员说。
“那么,问题就来了。”我说,“下雨天,一般都是什么人群穿雨衣?”
“骑自行车、骑电动车、骑摩托车,”侦查员说,“这样的人多了去了。”
“如果是骑车到现场,”我说,“鞋子上会有这么多稀泥吗?”
“你是说,”丁支队眼前一亮,“你是说凶手是走去现场的?”
“是的。”林涛说,“初次勘查的时候,在现场东边五百米的地方,有一处修路的泥坑里发现了和现场形态相似的足迹。虽然没有认定条件,但是从形态上看还是非常相似的。当时你们只考虑了凶手是从东边走到现场的,但是没有发现雨衣的线索。”
“两者结合起来看,”我点点头,说,“凶手是穿着雨衣走去现场的。这样的人不多吧?”
“不多。”侦查员恍然大悟。
“如果从现场周围的监控寻找徒步穿着雨衣的人,我相信不会找到很多。”我转头问祁法医,“郑巧慧的死亡时间定下来没有?”
祁法医说:“当时我们根据尸体身上的蛆的生长程度,判断郑巧慧死于九月二十一日。”
“通过调查,”侦查员说,“也印证了法医的推断,二十二日早晨就有人注意到郑巧慧没有开门,但是因为不熟悉,所以也没有人去关心。”
“我说的是具体的死亡时间。”我说。
“具体死亡时间,只有通过胃内容去推断。”祁法医说,“死者胃内容基本排空,只剩极少量食糜,所以我们推断死者死亡距其末次进餐有四至五小时。”
“这个死亡具体时间问题,”丁支队插话道,“我们当时没有重视。法医和侦查也没有碰,其实侦查已经调查清楚郑巧慧最后一顿饭是在隔壁小饭店里吃的,当时是大约晚上七点钟的时候。”
“时间很吻合。”我说,“和陈蛟被杀案一样,凶手选择的时间都是深夜。郑巧慧既然是二十一日晚上十一点到十二点左右死亡的,那么调取当天从晚上十点到凌晨一点这个时间段附近路口的所有监控录像,寻找徒步穿着红色雨衣的人,这个不难吧。”
“不难,”侦查员跃跃欲试,“给我两个小时的时间,我们能找到嫌疑人的视频资料。”
比想象中顺利许多,四十分钟后,侦查员拿着一块硬盘走进了专案组。他扬了扬手中的硬盘,眉飞色舞地说:“找到了!”
视频中,一个穿着红色雨衣的人匆匆从摄像头前经过。后面一段录像,这个人又匆匆从摄像头前反方向经过。后面一段录像中,红色雨衣的侧面垂下来一个东西,随着这个人的步伐而摆动。
“看,”我兴奋地说,“这个东西,不出意外的话,就是死者的外套!”
“你们注意到没有,”林涛把视频暂停,走到幕布前指着穿红色雨衣人的说,“这个人的后背,好像有个凸出来的地方。”
“难道是背着一个包吗?”丁支队说。
我走近看了看说:“不是包,应该是个驼背。如果是包的话,背包的位置不应该这么靠上,而且这个人走路的时候,有明显头部前倾的迹象。说明,这个人是个驼子!”
“你要是不说是个驼子,我还不太敢认。”辖区派出所民警说,“我们辖区有个环卫工人就是个驼子,走路有些跛。刚开始看这段录像,我就觉得他跛的姿势很像那个环卫工人,可是监控模糊,不太敢认。”
我抬头笑了,问:“丁支队,你看是先抓人呢,还是先搜查?”
“反正我们手里有嫌疑人的dna样本,不怕他不交代。”丁支队说,“依我看,人抓来,同时对其住处进行搜查。”
“那就交给你们了,”我笑着说,“我们得回去睡觉了,大宝最近累得都开始梦游了。”
“什么梦游?”大宝瞪着眼睛说,“明明是你幻视!”
第二天一早,我们走进专案组办公室就觉得气氛不对。
专案组里烟雾缭绕,侦查员们都红肿着眼睛,疲倦地翻看着卷宗。
“怎么,”我问,“出现问题了?”
丁支队显然一夜没睡,伸了伸懒腰,说:“这家伙嘴硬,拿不下来。”
“搜查也没有结果吗?”林涛急着问道。
丁支队说:“没有。红色雨衣、血衣、郑巧慧的外套,都没有找到,连郑巧慧被害现场的鞋印,都没有在孙建国家里找到类似的鞋子。”
孙建国就是那个驼背的环卫工人。
“那dna比对上了吗?”大宝问。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两起命案中交叉dna确实属于孙建国。”丁支队说。
“那不就得了,”我高兴地说,“之前我们有详尽的判断,这个dna应该就是凶手的。既然这个dna是孙建国的,那么我们就没有抓错人,他应该就是凶手啊!”
丁支队无奈地耸耸肩,说:“可有什么用呢?他死活不交代。”
“交代不交代有什么关系?”我说,“我们有物证啊。”
“这个物证没有证明效力啊。”丁支队说,“孙建国很狡猾,他承认自己去过这两家美容院嫖娼,但是坚决不承认他杀了人。我们的物证也就只能证明他去嫖过娼,而不能证明他杀过人。”
“监控录像也说明不了问题吗?”我问过后就知道自己的问题有多么苍白无力。
丁支队盯着我,没有说话。
“我去看看孙建国。”我说。
孙建国是个四十岁的长相丑陋的男人,见我走进审讯室,贼眉鼠眼地瞟了我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