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2 / 2)

古代生活 时光再笑 3589 字 3天前

想起子君县主嗤笑她,说她不懂爱,她只是在心里呵呵,像她子君那种爱她是真不懂,也不想懂,有时也会不明白,女人和女人有什么好喜欢的,大家身上的东西都一样啊,而且程慧娘还是有自信,觉得她的更好。

而且她觉得子君的行为完全不负责人,她连最基本的都给不了她喜欢的人,她的喜欢又有什么意义的,最后还不是伤人伤己。

这话她也对子君说过,最后是子君摔门而去,真是的她将来又不可能不成亲,既然要成亲又有那么多东西放不下,干嘛还要开始呢。

都说她爱逛妓院,程慧娘真的觉得她好冤啊,除了头次去是因为好奇,以后每次去都是被子君县主拉去打掩护用的,就因为子君喜欢那家妓院的花魁!不过现在好了,花魁被子君弄到昌河郡去了,她以后终于可以不用去妓院这种地方了。

天知道她每次去看着男女的各种丑态,心里是有多厌恶。

每次看到那些衣冠楚楚相貌堂堂的,在妓院里都是驾轻就熟的样子,她就觉得男人真是没一个好东西,当时她就想,她将来的的相公要是这样,她就废了他。

所以她后来思前想后的,决定嫁给林亦,最起码林亦很干净,不管是从心到身都很干净,这让喜洁的她想想都舒服。而且林亦身上的赤子之心总让她想去保护,单纯些不是很好吗,复杂的事她可以去做。。。

逛了会和玲珑回了客栈,今天大家还要商量什么时候出关,还要商量好以后要走的路线,事很多啊。

这次公主府商队的领队是王霸,他是公主府副总管,以前是侍卫出身,据说身手不错。他召集几个管事到他房间,因为程慧娘主要负责子君县主的货物,所以她也来了。

王霸见大家都到齐了,一脸凝重想着刚刚得到的消息,还是要跟大家商量下:“刚刚我在县衙得到的消息,最近有一伙北约人组建的流匪,在抢劫来往的行商,而且他们在北约国境内流窜,从来不靠近边关100里内,所以我朝军队也没办法帮助我们,毕竟当初签订条约里规定,烨朝军队不可随意进入北约国境内。”

王霸话落,底下几个管事就开始讨论上了,这可如何是好,这次他们出来要是出事,他们也完了,这么回去,公主也不会放过他们。

程慧娘看着几个叽叽喳喳在那里讨论的管事,完全没有参与的打算。

思维有点发散,想着就她这身功夫应该没事,要知道当初他师父可是把传授给她的武功,说的很厉害的!这回要是遇上流匪,到是可以验证下了。

唉又想起那老和尚了,也不知现在又云游到哪里去了,家里人包括林亦都认为她是练成她爹程捕头给她的武学秘籍,所以武功才这么厉害,对此她只能呵呵。

既然这帮人都不用脑子想事情,她为什么要去为他们解惑啊,请原谅她这么无情,因为看到他们这么认为,让她有莫名的喜感。

当初她爹给她的确实是本秘籍,但是你怎么能认为一个五岁的女孩能看的懂!还练成绝世神功!

反正她拿到秘籍看了两天,也没看懂是啥意思,甚至连字都认不全!

晚上有个老和尚找到她说这本书是他的,让她还给他,原来这本书是那个江洋大盗偷的,但是当时程慧娘虽然小,但是她已经认为,既然给了她就是她的,坚决不给老和尚。

最后老和尚跟她商量,说反正你也看不懂,不如把书给他,他在教她书上的东西,当时她想了想点头欣然同意,反正这本书她也看不懂!对她来说根本没用。

于是老和尚每天晚上把她偷出去教她武功,天没亮在把她送回来,整整五年的时间,他爹都没发现,他女儿晚上都是被别人偷走的!所以还能让她说什么!

但是最后她也明白被老和尚骗了,因为她师父看她骨骼清奇,非常适合练武,所以就连蒙带骗的把当时才5岁的她收做徒弟。这个老和尚就是她师父无我大师。。。

商队从阜山县出关进入北约国后,走了两天,四处尽显荒凉,这里为三不管地带,因为离着烨朝近,北约国也不会派人来建设这里,要是打仗不是浪费钱吗。

地上野草都没几根,远处的山包也是光秃秃的,程慧娘坐在车里看向外面,不由感叹真干净啊!这话不自觉说出声,让坐在车边的玲珑噗嗤的笑出声,程公子的嘲讽功力又长进了!

程慧娘没理她,继续看着外面的光秃秃的风景,远处像有一阵乌云向这里飘来,程慧娘俊美的脸上,微微一笑道了句:“来了。”

☆、第 28 章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虽然这句不是描写中秋节的,但是却更能代表林亦现在的心境。

今天是来到古代过的第十个中秋节,以前每年还有林秀才陪着他过,在大青县时还会去师父家过,而现在就剩下他自己了。

林亦躺在院中的贵妃椅上,遥看远方的明月,旁边放着茶几,上面摆放着梨花酒,还有一盘他自己做的月饼,今晚的月亮真圆,月光如水般清清泠泠的,照射在大地上,凉爽的秋风不时在脸颊拂过,这么看着虽独具韵味,但总有一丝哀愁萦绕在林亦心间,挥之不去。

喝着梨花酒不知觉想起在现代的父母,今年已经十年未见,不知他们是否安好,那些故人是否还会想她。

随着时间的流逝,林亦发现他在现代的记忆,正在慢慢减退,比如在那里的亲朋好友,有很多就剩下一张模糊的轮廓,具体的竟然怎么也想不起来。

还有那个渣男,现在竟然也会只剩下轮廓了,她以为会一辈子记得他的,他们从大学就开始相恋,一起度过了五年寒暑,她以为他们会一起走到礼堂,共同宣誓彼此会相爱一生的,结果就是他跟别人结婚了,而新娘不是她。

林亦还记得分手那天,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林亦坐在咖啡店靠窗的位置等着他,看到他从一辆法拉利跑车上下来,这辆车凭他的工资可能一辈子也买不起,但是他却开着这辆车来的,林亦仿佛知道今天来是为什么了,女人嘛,对某些事情是很敏感的,所以她一直在等,只是没想到他会选今天,他们恋爱五周年的日子。

渣男面对她还是有些局促,一直在跟她道歉,当时林亦心想,这个男人也是个好人吧,做错事还知道道歉,那么她当年选择跟他在一起,也不是那么糟糕不是吗。

等看到渣男拿出一张支票,说是五十万,想让她能过的好些。

当时林亦是怎么想的了,哦对了,可能这个男人是真的爱过她,都要分手了还知道为她着想,但是她怎么会拿他的卖身钱呢,说清楚后跟他挥挥手,道了句“珍重,希望此生不再相见。”林亦走在蒙蒙细雨中,街上行人匆匆,也不知是谁的手机响起,“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瞬间泪水顺着眼角流了下来,其实她不恨他,只是对他很失望。。。

林亦闻了闻梨花酒的香气,淡淡一笑,前尘往事就让他随风散了吧,不自觉的哼起最喜欢的一首歌,幸好还有些喜欢的没有忘记:“斜阳无限无奈只一息间灿烂,随云霞渐散逝去的光彩不复还,迟迟年月难耐这一生的变幻,如浮云聚散缠结这沧桑的倦颜,漫长路骤觉光阴退减,欢欣总短暂未再返,哪个看透我梦想是平淡。。。”

新安村这里过完中秋节后,旬余就开始收秋,今天一早林亦家的牛就被借走了,一直到秋收结束哦,他家的牛都会很忙!

林亦这些天主要是晒红署,他要做些红薯干,冬天当零食吃,当然也会少晒些白薯干,冬天时炖鸡或者肉时放些味道非常好。

烨朝的红薯都是红心的,没有里面白白的那种红薯,红心薯的特点就是水分大甜度高,这样的红薯晒成红薯干,会很有嚼头还甜,很好吃。

林亦把红薯洗净去皮后,把红薯切成片,片状的晒好后,嚼起来更有韧性。以前他们农村有的人家晒红薯干,都愿意切三角块,那样切口感也不错。

把切好的红薯片放在蒸笼上蒸熟,等蒸熟后拿出来晾凉,林亦把晾凉的红薯片,摆放到竹筛上,放到太阳底下晾晒,现在的太阳照射足,三四天就能晾好了。

晾晒好的红薯干,保存一年都不会坏,这里的冬天除了白菜还真没别的蔬菜,冬季还漫长寒冷,每年他都会尽量储存些能放的吃食,这样冬天时他会好过些。

把要晾晒的红薯摆好,林亦拿好背篓去后院茶树那,他今天主要的任务是采茶制茶。

林亦在现代时,只是喜欢喝茶,对怎么采茶和制茶真不了解,烨朝这里把茶叶制成茶砖。